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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办学习班,还是公费旅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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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0-10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街谈巷议

是办学习班,还是公费旅游?
8月10日至25日,北京市科技进修学院在北戴河举办了涉外经济法规讲习班。讲习班的地址选在旅游区,但组织、管理极差,效果很不理想。这个班有140名学员,有时听课者不足一半。8月16日,讲习班组织全体学员游览燕塞湖、姜女庙、山海关、老龙头,每人交10元钱,这些费用都加在房费中。学员们吃的是包桌饭,开始每人每天6元,后又增加到8元。许多学员要求自己买饭,得不到批准。学习结束时,每天8元的伙食费中有7元开在房费收据里,让学员回单位报销。另外,每个学员交学费130元,发给每人的学习材料不足30元。据初步估算,这次学习班国家需多开支1.6万多元。
我认为,有关单位利用暑期办学习班,培训业务人员是无可非议的。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用公费旅游,北京市科技进修学院在避暑胜地办班,让学员们“吃床腿”,这种做法变相地助长了用公费旅游的歪风。
河北衡水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局
焦占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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