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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企业私有化的第一个浪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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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0-10
第7版(国际)
专栏:综述

法国企业私有化的第一个浪潮
本报记者 马为民
实行不同形式的非国有化是近年来西方经济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当前引人注目的是法国的私有化。它出售的资产总额约2750亿法郎,据称是西方规模最大的一次非国有化实践(在西方,法国的国有经济成分最高)。
法国的私有化于去年8月初完成立法程序,从11月出售圣戈班集团开始,到今年7月电视一台私有化完成,9个月当中,通过金融市场共售出10家母公司,另有3家以别的方式实现了私有化。人们把头10家公司的出售称作私有化的第一个浪潮,而把本月5日苏伊士金融公司的出售看作第二个浪潮的开始,并将相继出售马特拉公司等六七家,直到明年3月敲响总统选举的锣鼓为止。届时,为期5年的私有化计划将暂时告一段落。
财政部长巴拉迪尔认为,前一段的私有化是“一项巨大的成功”。政界倒也并未传出过分相左的看法。《世界报》也认为:“私有化是一个成功,没有人再有异议了。”多项民意调查结果都对此提供了佐证。巴拉迪尔不久前在华盛顿获得英国颁发的经济奖,可以看作是西方对法国这场试验的肯定。
9个月当中,10家公司的约1500万张私有化股票相继投放市场,在法国掀起了一种“股票热”。一家公司的股票通常几天即售完,有时12个小时就被认购一空。个人购股也是有数量限制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年龄最小的“股东”竟是刚出生两个月的婴儿。认购私有化股票之踊跃说明,这一段的私有化规模同金融市场的吸收能力是相适应的。
在这第一个浪潮中,11家母公司(含22个公司)实现了私有化,占私有化计划的1/3,私有化的总资产近1000亿法郎,占计划的36%。国家获得净收入515亿法郎,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1%,超出了预计。
政府私有化政策的出发点有两个方面:给企业以自由,增强企业活力,保证法国企业能以平等地位,投入日益强烈的国际竞争;借私有化过程形成一个“民众股东制”。关于后一项,法国的持股人从原来的180万增至600万;企业私有化后,多数职工都购股成了“股东”。政府希望企业同职工和民众之间的关系能因此得到加强。职工入股是现政府的一项重要政策。对尚存的国有企业,政府也准备推行入股分红制,甚至考虑在行政部门通过“业绩合同”等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一年多来的私有化过程始终贯穿着党派之间的争论。最初,反对派指责政府“廉价出售国家资产”,现在这种指责已趋消沉。交易所的行情或许能提供某种解释。公司售出后要再进交易所标价。从8月底各有关公司的标价看,除圣戈班的股票比出售时的标价高58%之外,其余多数公司的股票上涨都不算太高。这似乎表明售出时的标价还算接近合理。目前争论的交点转到了“股东核心”问题上。所谓的“股东核心”是在私有化过程中出现的。公司出售时,购股份额均有限量;但股票一经售出,即可自由买卖。为保证某些企业相对稳定,政府参照英国设立“金股”的经验,选择若干认购股份的公司组成“股东核心”,它们通常可掌握25%—30%的股份,承担两年不出售的义务。政府说,为保证企业稳定从而保护小股东的利益,防止企业落入某一财团特别是外国财团之手,这种做法是必须的;其次它是过渡办法,仅存在2—5年。社会党则认为政府借机安插亲信,把私有化变成了“希拉克化”,宣称它一旦重新执政,虽然不会不分青红皂白地搞“再国有化”,但要解决这个“股东核心”问题。
对于以出售苏伊士集团为开端的第二个浪潮,目前议论中的主要问题有:下一步的私有化中更趋复杂的一些问题,比如:保险业的私有化将涉及受保人的分红问题;金融市场的吸收能力是否足以保证私有化继续顺利进行;“股票热”对储蓄将产生何种影响,等等。
(本报巴黎10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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