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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假案以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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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0-1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制园地

报假案以后
今年5月27日上午,广东省南海县盐步区青年凌某在他父亲和兄长的陪同下,来到广州市华林街派出所。他表情呆滞地向民警报案:昨天上午11点左右,他一人到广州游玩时,在下九路被5名持匕首、火药枪的歹徒劫持到德星路小圃南街口,强迫他吸了一支有“迷晕药”的香烟。当他感到昏昏欲睡时,歹徒抢走他身上的人民币235元、一条金项链和一块手表。派出所民警做完案情记录后,让他们等候查处结果。
荔湾区公安分局刑警队接到这宗抢劫案报告后,迅速派出刑侦人员会同派出所民警到“发案地点”向群众和执勤人员访查,他们都反映当时该地没有发现有歹徒作恶的事。公安人员对“案件”的情节和其他反常情况进行分析,认为事主极可能是出于某种原因而报假案。于是,决定依法传唤报案人。
在公安人员面前,报案人凌某耷拉着脑袋,终于交待了报假案的真情。
原来,5月26日上午9时许,凌某准备到四会县探望一位女朋友,当他从珠江桥踏上一辆开往四会县的客车后,看见有几个青年在车上用扑克牌赌博,其中二人转瞬间便赢得几十元。此时凌某动了心,他想:何不趁此机会“搏”它一下,如果赢了钱,就可以多买些礼物送给女朋友。头两盘,他赢了10多元,不禁欣喜若狂,接着又下了更大的赌注。
结果,他带的235元钱和金项链、手表都输光了。车到终点站后,他哀求赌徒给几元回家的路费。
当晚,他哥哥发现弟弟的金项链和手表都没了,当即追问物品去向。凌某害怕父亲和兄长责骂,不敢吐露真情。但在哥哥的追问下,便谎说在广州遭“抢劫”。他父亲得知儿子遭抢劫,非要儿子到公安机关报案不可。然而,凌某是“鸡吃萤火虫——心知肚明”,怎能去报“案”呢?可他又想:如果不去报“案”,赌博的事岂不露馅?于是,他决定假戏真演。
凌某参加赌博又报假案,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本应对他进行处罚。但是,鉴于他经法制教育后,能主动交待违法事实,并有悔改表现,加上他是在亲属不明真相情况下劝来报“案”的,公安机关酌情给予他警告处理。
凌某的亲属得知这一事实真相后,连夜开了家庭会,对凌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张金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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