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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无定法”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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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0-12
第8版(副刊)
专栏:

“文无定法”议
杨殿通
天下文章,文体繁多,虽无法定的界限,但习惯成自然,却也界限分明。在书面语言里可分为文学语言和新闻语言、公文语言等,新闻语言里写消息和写评论不同;公文中写通知、指示、计划和会议报告,用语也各有不同,使得习惯于写消息的难于写评论,写新闻的写不了公文,弄得象京剧里生、旦、净、丑,各有各的声腔。演员用语不同是为了表现人物性格,文体各类都是为了传情达意,其实并无泾渭分明的界限。
看看《参考消息》上转载的国外的文章和电讯,用我们的眼光看,多是“四不象”的体式,评论也不板着面孔,公文也非全篇官话。这些表现手法可不可以借鉴呢?在改革声中,我们的文体改革迟迟不前,无非受传统旧观念的束缚,总认为文体各有章法,动笔先想格式,而不是因对象和内容去创造形式。
当然,我国各种文章体式是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至今仍有它不可否定的作用。但,既然是形式就必然为内容服务,不应当一成不变。何况有些形式是封建官样文章的变种,是官僚主义的藏身之所,随着政治体制改革,文章体式及其用语也应当在改革中创新和发展。值得重视的是,现实生活中直接表现出来的文体,如信函、对话、谈话纪录、讨论纪实和日记、随记、笔记等,往往多有真切感,少有八股气,群众喜闻乐见,这样不做作的好文章,充实报刊版面,读者是欢迎的。
马克思说过:“怎么说就怎么写,在小学里老师就这样教导。”口语是书面语言的基础,出口成章当然好,在口语的基础上精炼成书面语言也好,精炼的目的是使之更科学、更易入脑,而不是把生动活泼的口语,修改得死板无味。我们现在这样严格的按文体用语,实在是使作者为难,读者困惑。在大多数情况下(除外交文件、政府公告外)。一般地说,文章用生动的语言、形象的语言、哲理性和趣味性的语言都是受欢迎的。文章是用语言编织成的,一篇文章的语言应该丰富多采。微笑谈真理有何妨。倘使文体用语多一些共通性,写文章就会减少一些束缚。
传情达意,谋篇布局,有没有规律可循?毛泽东指出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便是可循的规律。写文章模式化的弊病,不在于违背了这个规律,而在于格式千篇一律,就象旧八股,先破题,后起讲、入手、起股,最后束股。作文章把格式看得过重,人家那样写,自己也那样写,写来写去成了难变的程式,也就“股”气缠身了。
我们的古人并非不知“文”与“法”的关系,有几句成语说得好,“文无定法,文成法定”,“设文之体有方,变文之数无方”,“文所文,非常文”,都是说的文章并无绝对固定的章法,一篇文章一个样,文章写好了,它的写法才由它自身表现出来。每篇文章有它一定的对象,有它产生的时间、地点、条件,应根据不同的内容、不同的对象决定表达形式,冲破框框,这对作者也是一个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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