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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哲理与情感琐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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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0-13
第5版(文艺评论)
专栏:

艺术的哲理与情感琐议
黄柯
现在,人们经常感受到一种理论的困惑:一方面理论研究薄弱;又一方面,视哲理为时髦。有人认为,一个文艺复兴、哲学复兴,诞生大艺术的时代已在朦胧的晨曦中透露出一点消息。有人在呼唤:物质运动向前了,哲学奈何姗姗来迟呢!
哲学作为对世界的最高概括和人类精神生活的结晶,是大时代的一种标志。但是它的诞生与成熟是有条件的,不是任意的;是有规律的,不是强求的。当生活的巨流还没有在奔腾中显露出辩证的深沉韵律时,冲浪的能手也只能搏击表面的泡沫和浪花。当哲理还没有在艺术家的头脑和人民的精神生活中融会成一种营养渴求和精血流淌时,再好的哲学教义都会变成肢解生活的沟壑与阻滞艺术的枷锁。
因此,对当前我们文学艺术中的哲理需要正确分析。艺术家们从现代西方哲学或古代先哲那里采撷下块块燧石来代替自己的艺术火花。文学的高手已大胆地在作品中写了读《资本论》、读《共产党宣言》或读《圣经》什么的。我们不能笼统地非难这些现象和作者的动机,但至少不足以过早地庆幸。相反,应当鉴戒那种用浮泛和喧嚣掩盖着的浅薄理论,而去艰苦地开掘有生命力的雄浑深厚的哲理,哪怕它还只具有朴拙的面目。
真正的哲学复兴,与真正的文艺复兴一样,都不会是回复到原有的状态。开放的社会大潮已经使经济关系和精神世界出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丰富多采的局面。不可能也不应该重新形成精神生活的单色调。曾经有过的几亿人只读一本哲学书,只看一种样板戏的做法,是对哲学和艺术的嘲弄,也是对精神生活的践踏。在社会大变革时期,意识形态的某种程度的混乱和躁动,也许是不可避免的现象。各种哲学观点、流派和艺术观念、式样的纷争,倒显示了精神领域里生命的活力。在这种条件下,有可能诞生蕴含着丰厚哲理的艺术珍品。
但是艺术中的哲理,需要相当的孕育过程,不可能依靠现成的哲学观念和任何伦理教义的图解来完成。我总觉得哲学进入我们的艺术品来得太快。不仅黑格尔的思辩哲学、康德的二元本体观、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而且叔本华、柏格森的非理性社会观、弗洛依德的精神分析学说、存在主义的人生态度以及各式各样的哲学流派,都以相当“现代化”的速度进入我们的文学中来;不只是进入文学理论和研究的领域,而是直接注射进文学作品的肌体。
哲理在艺术中究竟以一种什么状态存活,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某些外国文学作品中艺术描写与哲学议论的杂糅并不是艺术的上乘。它充其量只是把哲学和文学都作为互相映证的一种观念来对待,本质上还是一种逻辑的把握,不是一种艺术的把握。30年代就有外国作家把《资本论》逐章逐节改编成可以上演的剧本,做着把公式图解化、把理念形象化的工作。但这样的工作即便是对理论没有任何歪曲(这种假设也够可怕的!)也不能算艺术创造,只不过是一种高级的宣传广告罢了。需要将艺术的本体和艺术的渗透区别开来,否则我们就不可能获得起码的艺术与非艺术之分。
作家可以把哲人、哲学论战甚至某种哲学观作为自己的描写对象,但不可以用哲学替代艺术的把握方式,否则哲学和艺术两伤。艺术地描写一个哲学家尽管是困难的,也是可以的;哲学地描述一个艺术家尽管不常见,也是可以的。但后者不是艺术,而是哲学范畴的事。真正完美的艺术把握方式,是艺术生命得以存活的最佳状态,并不只是表现形式。哲理在艺术中是死的还是活的,就看它是否融化为艺术生命的组成部分,而且是否变成艺术品骨肉中蕴含的精血,而不只是表层的渗透。
艺术中能否溶入哲理,与其说首先取决于作家的本领,不如说首先取决于作家的为人。作家是否面向生活,崇拜生活,能否从生活中获得艺术的灵性与哲学的悟性,从而孕发哲理,能否以诗人和哲人的敏锐眼光与精微感受去体察世界,这些将成为作品思想深度的前提条件。我们这样说并不是玩弄玄而又玄的、可望而不可即的幻想。人们都可能具有这样的认识经验:某些琐细的事物,一经沟通彼此的联系,就发现其深广的意义;某种偶然的现象,一旦拉开审视的距离,就显露出必然的性质。这时候我们能感受到生活中哲理的状态远比教科书中要丰富和生动得多,用不着借他人的燧石来打自己的火花。这样的修养与锻炼,从最普泛的意义上来说,就是艺术家人格的熔炼。艺术作品中哲理的溶入,实际上是作者全部人生态度的铸炼与凝结。那种仅靠采摘某些哲学流派的观点来演绎图解的作品,不仅不能认为是具有多少思想深度,恰巧应当看作是艺术上的不成熟和世界观上的不稳定。至于对那种身披哲学道袍、口操玄学呓语的故作莫测高深的作品,人们只好敬而远之了,单凭直觉就不敢相信他的真诚。
《易经》上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但艺术中的哲理却不能只追求形而上的力量而忽视形而下的具象。一部优秀的作品当然会有超乎于情上之理与越乎于象外之意,但决不能以牺牲情感、忽略形象为代价,否则就损害了艺术本身,使“道”、“理”成为无所附丽的幽魂。
这里,有必要对老黑格尔的观点提出一点弹劾。这位对艺术和美学作了许多精辟阐述的哲学大师,在给“美”下定义时归结为:“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在黑格尔那里,最高的、最神圣的是理念,艺术品只不过是理念借以寄托的一种显示物。因此比艺术高一级的是宗教,它更接近于心灵而丢弃了物体;比宗教再高一级的是哲学,它最接近于绝对理念而丢弃了情感。黑格尔这个思想,正如马克思所指出,是他的“头足倒置”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的结果。这种先精神而后物质,扬理性而抑情感,重认识而轻实践的观念,在他论述美、论述理想、论述象征艺术等许多篇章中表现得最为鲜明。这种哲学观和美学观,通过某些现代派作品的演绎与传播,也影响着我们的某些文学艺术创作。不难见到有的作品拚力追求广大的象征意义而其艺术形象却十分肤浅与单薄;有的作品为显示其思辩的力量而使矫情泛滥,丧失了情感的真挚;相当一部分作品,程度不同地忽视艰苦的典型塑造,甚至把典型化视为过时的美学原则而摒弃。我认为创作思想上的这种偏颇是危及艺术本体(不是指哲学含义上的本体)的潜在危机。笔者并不赞同那种认为当前创作形势一塌糊涂的悲观估计,我们更要看到确有许多严肃的作家在为提高自己的创作水准进行着刻苦扎实的跋涉与攀登。
艺术创作是艺术家的社会实践的艺术结晶。人类的社会实践仿佛是伟大的母体。艺术巨子和哲学巨子都默默地在它腹内孕育。而对于真正的艺术品来说,艺术的孕育和哲学的孕育一开始就是一个过程,不可能是形成一对双胞胎之后再拼凑捏合为一体。所以我希望对哲理的呼唤不要变成一种过早的催生,宁可稍待一个成熟的婴儿,也不要去冒早产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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