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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林场哄抢盗伐事件开始查处了 歙县主要领导官僚主义严重已受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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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0-14
第2版(经济)
专栏:

石门林场哄抢盗伐事件开始查处了
歙县主要领导官僚主义严重已受处分
本报讯 安徽省歙县国营石门林场林木连续两年被长陔乡农民哄抢盗伐的案件开始认真查处,在这次哄抢盗伐案件中犯有官僚主义错误的县委书记方书钦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长汪月波受行政记大过处分,司法机关将依法处理哄抢盗伐林木的为首分子。
从1985年6月起,歙县国营石门林场林木不断遭到该县长陔乡农民哄抢盗伐,且事态愈演愈烈。据安徽省省、地、县联合调查组核实,被盗伐的林木面积达1.2万亩,损失木材2.39万多立方米。虽然歙县也先后派出调查组查处,但由于该县主要负责人指导思想错误,对哄抢盗伐国营林场林木的严重性缺乏认识,处理时偏听偏信,对上级隐情不报,对哄抢盗伐林木的为首分子处理不力,使哄抢盗伐长期制止不住,从而引发了林场周围其它村农民哄抢盗伐林木。
对石门林场遭受哄抢盗伐的问题,人民日报已于7月20日作了报道。安徽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就报道作出批示,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坚决查处,彻底解决问题。省委、省政府随之派出省、地、县联合调查组深入现场,很快制止了事态的发展。目前,司法机关正在对案件作进一步审理。
安徽省领导指出,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保护国营林场的森林,坚决刹住哄抢盗伐国营林场林木的违法行为。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和破坏国营森林,被侵占的国营林场的山林要限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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