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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追究徇私枉法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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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0-1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必须追究徇私枉法者
你报《逮捕令发出以后》披露的事实发人深思。
案子并不复杂,复杂的是案犯的老子仝云利用地位搅得公安机关步履艰难,使一件本应很快处理的案件拖了3年多。
仝云平时对儿子是如何教育的,不得而知。可是一旦要对其子绳之以法的时候,他便全家出动加以阻挠,对党纪国法、人民的冤屈却不“顾”不“问”。这种完全不应发生的事,暴露仝云已经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品质。
一个国家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人民要求他们不但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还要依照法律惩凶护善,仝云与此相去甚远。仝云经过“托门子,找关系”一番疏通,差点让他罪犯的儿子逃脱应有的惩罚。建议追究关系网中徇私枉法的人!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人事处 刘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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