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阅读
  • 0回复

焦作市邮电局给我行“穿小鞋”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0-17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服务工作面面观

焦作市邮电局给我行“穿小鞋”
6月11日至14日,我行焦南办事处的7部电话被掐断,其中一部营业值班电话被停止使用至7月20日;7月27日至28日,我行机关的4条电话中继线和营业部的7部电话又被掐断。
电话被掐的主要原因是,市邮电局委托我行向各企事业单位收取邮电费,我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不予办理。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发行管理局曾明文规定,不论是手续费或邮电费,一律由经办银行向委托单位收取,如发现委托银行办理结算时附有小单小条等方式转嫁费用的,银行概不受理。而市邮电局却将每笔托收两角钱手续费转嫁给企业。这个局业务部门的一位同志曾向我行会计科打电话询问这件事,我行会计科负责人向他说明了不能受理的原因。这位同志对此很不满意,态度蛮横地说,如不受理这项业务,便停止我行的对外电话通讯。6、7月,他们果然这样做了。
市邮电局这样做,给我行工作造成很大损失。由于电话通讯中断,致使我行无法调拨资金,不仅造成资金费用的损失,而且影响到一些工商企业的正常的经济活动。我行机关电话被停,更使我行指挥、调度工作处于瘫痪状态。
市邮电局服务质量低劣。2月4日,我行给济源县工商银行用电报下拨信贷资金150万元,由于市邮电局漏发电报,对方直到3月27日才收到这笔款。这笔资金是我行在我市人民银行借的,由于市邮电局工作不负责任,延续了时间,使我行多付利息15105元。
市邮电局这种恶劣的作风,实在有悖于“人民邮电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希望他们立即纠正这种不正之风,端正服务态度。
河南焦作市工商银行
惠葆 万仲 晓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