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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邮电局滥收投递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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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0-17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服务工作面面观

海安县邮电局滥收投递费
去年10月,我县邮电局征订1987年度报刊时规定:个人期刊订户如需按地址投递,需搭订一份日报。我订了一份日报后,才订到了另外15种期刊。
6月20日,我收到我县邮电局通信股的一份通知,要求我在6月30日前去邮电局交报刊投递费,从4月份补起,共交15.3元钱。通知上还说,这是执行江苏省物价局、邮电局的文件规定,过期不交即停送所订报刊。
这样做,岂不是乱收费吗?!
江苏海安县曙光西路26号 熊家骏答复
海安县邮电局在执行我局和我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时,将农村行政村以下收取报刊专送费用,理解为不论城市、农村一律收取报刊专送费,扩大了收费范围,这样做是不对的。我们已帮助海安县邮电局及时纠正了这一错误,将不该收取的费用退还给订户。我们还责成海安县邮电局对这件事做出书面检查,并将通报全省。江苏省邮电管理局邮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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