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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日益宽广 形式多种多样 我国际科技合作交流规模空前 同百余国家地区有交往去年对外交流项目万余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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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0-19
第1版(要闻)
专栏:

渠道日益宽广 形式多种多样
我国际科技合作交流规模空前
同百余国家地区有交往去年对外交流项目万余个
本报讯 对外开放正使我国科学技术走向世界。8年多来,我国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和可喜的成绩。
到1986年止,与我国有科技交流的国家和地区已达106个,与我签订了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或经济、贸易和科技合作协定的国家有50个,其中一半协定是在1978年以后签订的。民间的交流则在更大范围内展开,如中国科学院及其下属研究所已与世界上50个国家或地区的科学院、科研机构、大学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了70个协议。中国科协自1984年以来,先后举办各种形式的国际学术会议118个。合作与交流的项目和人数增加也十分迅速。1986年官方和民间对外科技交流项目达到1万多项,比1978年增加了8.5倍;人员往来约4万多人次,比1978年增加了6倍。
8年多来,开辟了政府间科技合作和多边合作的新渠道。1978年前,我国与外国政府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主要是在亚非拉第三世界国家和东欧一些国家之间进行。1978年后,在继续发展同这些国家政府间的合作与交流关系的同时,我们也开展了同发达国家政府间进行合作与交流。到目前为止,我国已与26个发展中国家签订了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其中17个协定是在1978年以后签定的。1986年,我国与苏联政府签署了中苏科技合作常设分委会章程及交换合作项目备忘录,使中断了20年的中苏合作关系正式得到恢复。1986年我国与苏联和东欧7国的科技合作项目为237项、来往人数873人次,分别比1978年增加了32%和67%。从合作方式上看,已开始按行业领域有计划地向长期合作方向发展。
1978年以来,我国开始与发达国家的政府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先后与法国、意大利、联邦德国、英国、瑞典、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16个国家的政府签订了15个科技合作协定或经济工业和科技合作协定。我国政府有关部门也与一些国家相应部门建立了对口部门协议,例如与联邦德国之间签订了46个对口协议,与法国签订了44个,与英国签订了18个,与美国签订了27个专业科技合作议定书等。1981年以来,我国和欧洲共同体委员会之间的双边科技合作发展迅速,目前已具有相当规模。到1986年,我国国家科委已与欧洲共同体能源、信息、科技、生物工程、信息技术、核安全技术等方面开展了近百个合作项目。
在多边科技合作方面也有了发展和加强。一方面,我们加强同联合国系统有关组织的合作,如同联合国教科文、工发、贸发、粮农、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大学、亚太经社理事会等都有科技方面的往来活动。1979年后,我国还是联合国科技政府间委员会、科技促进发展中心、科技资金系统和国际原子能组织的积极支持者和参加者。另一方面,我国的学者和专家积极参加和组织了许多国际科技学术会议,加强了同各国学者和专家之间的学术交往。仅1986年一年,我国就有3000多人次出国参加了2000多个国际科技学术会议,在我国举办科技学术会议100多个。到1986年为止,我国各学术团体和部门参加的国际科技组织已达250个,其中,中国科协及所属学会加入的为106个。
8年多来,我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形式有了新的发展。1978年以前,我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形式主要是出国考察、参加国际科技学术会议、参观国际展览会、在华举办展览会和技术座谈、邀请专家来华讲学等。这几年,除了上述传统交流方式外,已发展到双方合作研究、联合试验、联合开发、合办实验室、合办培训中心、请专家来华技术咨询、联合调查、联合勘探、合资经营、联合举行讨论会,以及在国内外举办出口技术展览会、接待科技旅游团等,合作方式多种多样,并逐步向技贸结合、技经结合的方向发展。 (吴贻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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