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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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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0-19
第5版(理论)
专栏:

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几个问题
徐鹏航 黄学忠
今年以来,承包经营责任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形势的发展令人鼓舞。
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发展是不平衡的,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果把目前推行承包制中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作为一对矛盾的话,那么矛盾的主导方面是政府的各主管部门,根子在于对承包经营制的认识。从目前情况看,主要有八个问题:
一、是放水养鱼还是竭泽而渔?
这里一个关键的问题是确定承包基数的指导思想。一方面要坚持“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另一方面,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克服三种倾向:一是单纯财政观念。八年改革,企业活力有所增强,但留利水平依然偏低,有的地区人均还不足300元,甚至更少,扩大再生产能力实在有限。如果在承包中还是按老观念办事,即使承包了,企业也难以活起来;二是强调完成当年任务而忽视企业长远发展,把基数订得高,企业缺乏后劲,不利于长远发展,最后还是损害国家利益;三是确定基数时互相攀比,没有排除外部的不同条件,不能使企业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竞争,出现新的苦乐不均现象。如何确定合理的承包基数和递增比例,诚然有一个计算问题,但必须明确一个指导思想:要放水养鱼,给企业以好处,不要竭泽而渔。
二、是从实际出发还是生搬硬套?
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全国各地已经展开,承包经营的具体形式越来越多样。应该说,这是一种正常的或必然的趋势。实践是生机勃勃的,又是错综复杂的,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各个企业情况千差万别,也应当多种多样。因此,我们在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过程中,究竟是从实际出发,还是生搬硬套?这也是关系到承包经营制能否成功的一个问题。有的地区和部门总想吃点“现成饭”,把别人的形式和办法搬过来照套。还有一种现象就是总想搞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用一种办法不是管一个企业,而是想管一批、管一片企业,希望一步到位。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唯书、不唯上,是我党的思想路线。在承包中也应遵循这条路线。从本地区、本部门企业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推行承包经营制,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承包经营责任制也才能在创造中发展。从实际出发,创造新的承包形式,完善承包形式,路子就会越走越宽,生搬硬套只会把事情办坏。
三、是因势利导还是强行承包?
当前,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个问题,就是有的国有企业至今没有承包的要求,政府部门则表现出很大的热情,希望尽快将承包任务落实到企业。有的政府部门为了完成承包任务,实际上是把承包任务硬性压到企业身上去,结果带来很大的副作用。承包作为经营机制的一场改革,企业是主体,有无承包的愿望是一个首要的问题。在没有这种愿望之前,切不可强行承包,而只有耐心地引导,帮助企业分析利弊。同时进行经济体制的配套改革,不断完善市场机制。只有让企业和政府热到一起,才会有力地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开展。
四、是竞争夺标还是领导指定?
由谁来领头承包?目前有两种形式:一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定谁来领头承包,一般都是行政主管领导的意中人(往往是现任厂长、书记);二是把竞争机制引进来,采取竞争夺标的办法。由领导指定的人来承包,他们往往与政府主管部门讨价还价,效果也不理想。实行招标,中标者就是当然的厂长。这些通过竞争而中标的经营者,一般保守思想较少,有创新精神,有经营能力,能够使承包取得成功。竞争创造出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造就出一批社会主义企业家队伍。这是较好的办法。
五、是自主组阁还是强行任命?
在竞争夺标中,中标者就是厂长或经理,那么,他的副手及下级人选究竟由谁来确定?有的地方和部门依然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即使某些人选中标厂长不能接受也要强行接受。承包经营责任制是企业经营机制的一场变革,必然要求企业领导体制也相应进行变革,特别是要变革过去那种按一定行政级别,以政府官员标准,逐级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传统作法。进行承包经营,特别是通过竞争夺标来选择经营者,就要十分尊重中标者的意愿,在组建企业领导班子时,注意遵循自主组阁的原则,因为这些中标的经营者承担了全部经营责任和经营风险。
六、是放手经营还是多方干预?
有的政府部门在企业承包后总是有点不放心,习惯于过去的老办法,从公开转变为隐蔽,从台前转到幕后,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干预。这种作法是有害的。实行承包经营,就是要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把政企分开,让企业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实际上,在竞争中夺标的经营者是最会经营企业的。放手让他们去经营,少一些行政干扰,多一些指导,一定会取得承包经营的成功。
七、是利益落实还是沿袭旧制?
国有企业进行承包以后,承包者的利益往往无法落实,利益与责任不相称,直接影响到承包者的积极性,从而也影响承包经营制的推行。这也是当前承包中的一个问题。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企业经营者的收入可以比职工高一至三倍。作为承包经营者,比一般经营者要负更大的责任,承担更大的风险,更应有其相对应的利益。现在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一般都是以企业类型和职务等级作为标准,不同的工资级别主要取决于企业的行政级别,这在大、中型企业中尤为突出。沿袭这种旧的体制,把企业纳入政府系列,实际上强化了旧的经济管理体制。在推行承包制时,必须打破旧的体制,大胆落实承包者的利益,真正使责、权、利三者互相结合,才能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
八、是主动服务还是无所作为?
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后,政府主管部门究竟是大有作为还是无所作为?应该看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是服务,即使全部企业承包以后,政府主管部门也不是无所作为,而是大有作为。例如帮助企业克服短期行为,积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进行协调、监督,等等。特别是现在新旧体制交替之际,企业承包后还会碰到这样那样意料不到的困难,政府部门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还要看到,政府部门在合同上签了字,就要严格履行自己承担的责任,绝不能合同一签了事,撒手不管,或者出了问题去找企业算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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