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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省长市长县长乡长负责制 国务院通知各地各部门加强森林防火 林业部提出七条主要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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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0-22
第1版(要闻)
专栏:

实行省长市长县长乡长负责制
国务院通知各地各部门加强森林防火
林业部提出七条主要措施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 国务院最近批转林业部《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报告》,并就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出通知。通知说,森林防火是关系林业全局的大事,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到非常重要的位置上,切实加强领导,实行省长、市长、县长、乡长负责制。目前,东北、内蒙古林区已进入秋季防火期,南方林区的防火期也已临近。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预防,密切注意火情,动员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
林业部在《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报告》中说,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我们认为,需要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官僚主义,真正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切实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火灾,要组织力量,全力以赴,迅速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实现早预防、早发现、早扑灭。
二、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指挥系统,建立严格的管理责任制。根据《森林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实行森林防火工作省长、市长、县长、乡长负责制,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做到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
三、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林区的统一管理,对现行有关森林防火规章制度,要从实际出发,抓紧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
四、充实扑火力量,建立军警民相结合的森林防火体系。要加强武装森林警察部队的建设,进一步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和装备水平,逐步实现防火、扑火手段的现代化。要按国家批准的编制增加森林警察力量,补充兵员。要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扑火主力军的作用。
五、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灭火设备,不断提高预防和控制火灾的能力。要从实际出发,制定规划,逐年增加森林防火道路、隔离带、瞭望台、通讯设备、交通车辆和工具等设施。
六、各部门、各方面要密切配合,协同动作,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工作。要搞好铁路与林区的协作和联防。铁路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林区防火规定,建立严格的森林防火责任制。气象部门要主动提供信息,搞好防火期天气和火险的预测预报。民航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七、今年秋防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森林防火的领导同志,要亲自坐阵,加强值班,尽职尽责,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力量深入第一线,逐项检查秋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就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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