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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召开东北、内蒙古林区座谈会 森工企业将全面推行承包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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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0-22
第2版(经济)
专栏:

林业部召开东北、内蒙古林区座谈会
森工企业将全面推行承包制
本报讯 林业部为贯彻落实全国计划会议和经济体制改革会议精神,最近在北京召开了东北、内蒙古林区森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座谈会,具体研究了大小兴安岭、长白山林区的国营森工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落实和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问题。
会议认为,东北、内蒙古林区是我国木材生产基地,既要不超过采伐限额,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又要不断增强企业的活力,完成国家任务,必须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局长厂长负责制。国家对企业实行投入产出包干,一定几年不变,并逐步做到政企分开,自主经营。在国营森工企业内部,层层分解各项经营承包指标,划小核算单位,指标尽量承包到人,把国家、企业、个人利益同经济效益挂起钩来。木材生产、造林营林和多种经营等各项任务,都要实行承包。林业主管部门要层层放权,充分调动基层单位的积极性。
近两年,东北、内蒙古的国营森工企业已先后开始实行承包经营,取得了一些经验,收到了一定成效。但是发展不够平衡,企业还没有真正活起来,资源过量消耗问题尚待解决。因此,森工企业的承包经营必须从广度和深度上加以完善和提高,实行投入产出包干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林业部部长高德占在座谈会上指出:森工企业实行投入产出包干,一定几年不变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符合深化改革的方向和林业生产规律,是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搞活企业的关键,势在必行。明年森工企业的奋斗目标是:承包经营有新的突破,经济效益有新的增长,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
(封加平 邵权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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