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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同胞来大陆 生命财产有保障 保险公司新设多种保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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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0-26
第3版(经济)
专栏:

台湾同胞来大陆 生命财产有保障
保险公司新设多种保险
本报讯 为台湾同胞回大陆探亲、旅游期间平安愉快,日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作出四项新规定。
一、根据探亲旅游户外活动频繁的特点,专门为台湾同胞开设包括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和行李物品在内的一揽子保险业务。
二、从11月2日台湾当局允许探亲日起,台湾同胞投保短期人身意外伤害险,按原规定金额的8折计算。
三、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金额多少,由台湾同胞自行决定。投保币种也可多种,可交美元、日元、港币、外汇人民币或人民币,赔偿时将用相同货币支付。
此外,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已开办的各种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以及机动车辆保险均向台湾同胞开放。
该公司在全国有2600多个分支机构,特别是广东、福建两省,各县都有保险机构。
(宝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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