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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因一果的“殷永成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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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0-27
第4版(经济)
专栏:

多因一果的“殷永成现象”
中共吉林市郊区委员会办公室 金占林
殷永成开发荒山面临的困境,是伴随农村开发性承包发展而产生的比较普遍的现象,类似城市企业租赁经营中的“关广梅现象”。借此立题,是想说明它产生的原因很复杂,解决这个问题要采取综合措施。
农村改革首先是从耕地承包开始的,方法基本上是按人平均分田,同千百年来农民那种“均田地”的理想一致,与普遍存在的平均观念也很合拍。单纯耕地承包收入差距较小,推行中基本没有阻力。荒山、滩涂等开发性承包一发展,情况就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殷永成现象”应运而生:
一是开发性承包的高收入同顽固的平均主义观念水火不容。开发性承包有两个特点:一个是不能象耕地那样人人有份,都可以来包;另一个是一旦由能人承包,收入往往高于一般水平,大大出乎原来的估算。面对开发性煤包,多数人往往是初始不敢包,见到高收入又眼红,于是就人为地制造干扰,形成不利于承包者的“小气候”。
二是开发性承包人大量雇工与陈旧观念冲突激烈。开发性承包需要大量劳力,殷永成雇工14个,有的人雇工还多。这同我们几十年来宣传的东西是大不一样的。少数人产生不正确看法是难免的。有些承包者雇工人数、年收入都高于解放前的小地主,假若来个简单类比,称之为“新地主”并不奇怪。很多开发性承包人正是由此产生“心病”。
三是推行开发性承包工作难度大,难免出现不合理现象。它不同于耕地承包,计算上缴、提留基数十分繁杂,测定基数的合理的实践标准也没有统一起来。承包前后纵向对比、村屯四邻横向对比,都可能出现偏高偏低的问题。人们对此往往不理解,加上个别地方也存在依靠权力压低指标搞承包占便宜的现象,更加剧了矛盾。有些人一见承包人收入高了,就认为不合理、有问题;观念陈旧与工作失误、不正之风交叉,从又一个角度导致人们用不正当手段对付承包人。
四是法制环境尚不适应。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地位不平等,承包人的合法权益还没有明确的法规或条例保障;执法力量不足,常使承包人告状无门;骚扰承包者的人数一般较多,受法不责众观念影响往往肆无忌惮,难以控制,使承包人防不胜防。
“殷永成现象”是多因一果,上列仅是一部分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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