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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军区政治部后勤处某教导团 不应该违反制度变卖供给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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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2-06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中南军区政治部后勤处某教导团
不应该违反制度变卖供给粮
编辑同志:中南军区政治部后勤处某教导团不遵守支拨制度,随意变卖供给粮食,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失。该教导团一向是在衡山县粮食局拨取供给粮,今年上半年曾两次把供给粮卖给衡山贸易支公司计五万五千斤;有时还卖给私商,把粮食局开出的拨条当做货币在市场上做交易。
今年七月实行统一会计制度以后,粮食局曾向该教导团管供给的同志提出过意见:“务必在限期内取粮。吃不完的供给粮,必须上缴。”但他们却拒不上缴。至十月十七日又变卖供给粮三万三千五百斤,并以机关名义写介绍信交给王建章同志带至衡山贸易支公司。衡山贸易支公司未予接受,于是他们又到衡山城关镇粮食交易所出卖,共计卖得人民币二千三百八十八万五千五百元。又把粮食局加工厂限至九月二十五日的暂存证,计供给米四千斤卖给衡山贸易支公司。十月二十八日衡山粮食支公司业务股长黄匡兆同志到粮食局对会计股说:“教导团有三十来万斤供给粮又要出卖,我们暂时只能买十多万斤。”粮食局当即向他指出不能随便接买。
某教导团历次违反支拨制度,把人民血汗换来的粮食,随意出卖,这是违法的行为,当地人民政府应调查处理。赵梦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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