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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生产资料市场探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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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1-02
第5版(理论)
专栏:

石家庄市生产资料市场探索
杨圣明
一套富有特色的做法
自1984年以来,石家庄市在发展生产资料市场、改革物资和价格体制方面,已经迈出三步:
第一步,开辟市场,放开价格。从1984年8月至年底,将计划外物资放开进入市场,价格随行就市,使之真正成为商品。
第二步,发展市场,同一销价,差额返还。从1985年初至年底,对计划内与计划外的钢材、木材、生铁和纯碱四种生产资料实行同一市场价格销售,企业需要上述四种物资可到物资部门或外地自由选购。计划内物资的供应价与市场价的差价,由物资部门按分配指标和实际到货率定期全额返还给企业。
第三步,扩大市场,同一销价,放补结合。从1986年初至今,先后扩大到16个品种。对国家分配给市里的计划内物资,不再进行实物分配,由物资企业按市场价格敞开销售,用户企业可以自由选购。把市场价超出供应价多收款的90%作为补偿基金,由财政部门委托物资部门专项管理。按照六个区别(即对承担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与不承担指令性计划的加以区别;对重点产品、项目与非重点产品、项目加以区别;对产品价格受国家控制的与已经放开的加以区别;对政策性亏损和微利企业与一般企业加以区别;对消化能力强弱、潜力挖掘程度不同的企业加以区别;对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加以区别),对市属及以下单位给予价值补偿;市场价超出供应价多收款的另外10%,由市财政局委托物资部门建立物资开发基金。为吸引中央部属企业和省属企业参加石家庄市的这项改革,凡是计划分配指标转到市中转供应的,实行第二步办法,即计划内外物资实行同一销价,按中转供应指标定期全额差价返还,不扣10%。
石家庄市的上述一套富有特色的做法,目前全国已有不少城市和地区正在因地制宜地推广。
探索出一条新路子
石家庄的做法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发展生产资料市场、改革物资和价格体制找到了一条新路子。
首先,找到了由“双轨制”走向单轨制的一条可行的循序渐进的途径。在八年多的改革中,物资体制和价格体制由原来单一的计划单轨制演变成了计划与市场并行的“双轨制”。“双轨制”的出现,有历史的必然性。它的效果与问题都十分突出。对“双轨制”要趋利避害,把它逐渐引上单轨制。如何过渡?石家庄市找到了一条具有普遍意义的途径。在物资体制方面,它在逐步扩大的范围内将双轨并成一轨,取消了实物的计划分配,打破了计划内、计划外物资的界限,把生产资料都作为商品,投入市场流通。在价格方面,它瞄准市场价格,分步前进,每年消除计划分配价与市场价差距的1/10,以便把两种价格逐步统一起来。当然,在解决计划分配价与市场价的差距方面,每年前进多少,主要取决于企业的消化吸收能力和财政的承受能力,可以根据主客观条件做适当调整。
其次,扩大了企业自主权,增强了企业活力。过去企业缺乏物资选购权,上级分配给什么,就必须要什么,容易造成供需脱节,货不对路,甚至货到地头死。石家庄市的做法,扩大了用户企业择优选购和调剂物资的自主权,用户企业的库存明显下降,社会库存结构日趋合理。同时,物资部门和物资企业有了物资开发基金后,可以多方开辟货源,经营方式由封闭式的调拨型转向开放式的服务型,不仅方便了用户,也增强了物资企业的活力。
再次,为宏观调控提供了新鲜经验。石家庄市把补偿基金作为宏观调控的一种新手段,对于急需发展的行业、重点产品和重点项目,对于与人民生活关系甚密的产品,发给或多发给补偿基金。反之,对于非重点的产品和项目,对于需要限制的行业,则少发或不发补偿基金。这就增强了对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节能力。实行以价值补偿代替实物分配之后,企业不再找市长,而去找市场了。市长可以腾出时间着力研究政策。计委、物资等部门不再忙于分配物资,可以抽出力量研究宏观调控问题。物价部门也不再忙于制订和调整具体产品的价格,可以更多地研究价格政策、价格信息和价格监督等问题。
最后,有力地抵制了物资流通领域中的不正之风,限制了“倒爷”的活动。石家庄实行同一市场价格后,价格空子被堵住了,企业也没有必要四处奔走拉关系了,“倒爷”活动的客观条件不复存在了。
完善和推广石家庄经验
石家庄的经验不是十全十美的,还需要从扩大品种、扩大企业、扩大比例和扩大领域等诸多方面进一步完善。同时,推广时要注意因地制宜。
(一)扩大品种。在石家庄,受各种形式管理的生产资料品种有64个,其中供应价与市场价差别明显的有23种。石家庄准备进一步扩大到供应价与市场价有明显差别的所有品种上去。在推广石家庄经验时,由哪些品种开始,要因地制宜,品种的扩大也要逐步进行。
(二)扩大企业。石家庄市的做法目前还仅限于市属企业,基本上不包括省属和中央部属企业。不是这些企业不愿参加石家庄市的改革,而是有实际困难还没有解决。推广石家庄的经验,不论实行全额差价返还,还是实行部分价值补偿,都遇到财政体制问题。不解决财政分灶吃饭问题,很难实行石家庄的办法。作为暂时办法,可在各级财政中列出专项基金,用于解决差价返还。也可由财政部门委托物资部门进行专项基金的管理。还有一个物资供应的品种问题。过去省属企业和部属企业对物资品种的需求满足较好,加入市里的市场调节之后,品种、规格难以保证。这说明,要在省属企业和部属企业推行石家庄的经验,还要帮助企业在市场上找到所需物资。当然也有一个企业适应市场环境,学会在商品经济中生活的问题。
(三)扩大比例。目前石家庄市仅解决了供应价与市场价之差的10%,还有90%有待解决。对于已解决的10%的作用,也要作两方面分析。一方面它给企业一个信号,不要依赖国家平价分配物资,要准备接受市场价格,要眼睛向内,增强吸收消化和承受市场的能力;另一方面,在全国其他城市和地区尚未实行这种办法的条件下,从差价总额中扣减的10%,实质上是逼着本市企业消化。如果消化不了,就会增加企业负担,削弱企业在全国或某一地区的竞争能力。因此,石家庄市的改革难以孤军突出,这就要求全国同步改革。
(四)扩大领域。石家庄的做法目前还仅限于经过物资部门和物资企业中转的物资,尚未包括生产企业之间直达的物资。据估计,直达的物资占一半以上。为了把石家庄的经验推广到直达物资上去,必须由流通领域扩展到生产领域。在目前情况下,时常发生工业企业、建筑企业等用料单位与物资企业、物资部门等供货单位之间谁占用谁的资金问题。如果把石家庄的经验推开,不仅包括中转物资,也包括直达物资,即是说,从生产资料出厂价格开始,在出厂价与市场价之间实行差额返还或价值补偿,那就可以解决工业企业、建筑企业等用户与物资企业、物资部门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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