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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我国供销合作社的实践和理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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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1-09
第5版(理论)
专栏:

近年我国供销合作社的实践和理论
唐伦慧
五年来,我国供销合作社体制紧紧围绕恢复集体所有制合作商业性质这个核心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不仅取得了显著的实际成效,而且在合作制理论上也有很大发展。
一、明确了我国推行合作制的根本目的是大力发展生产,提高社会生产力。
近几年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在指导思想上都很明确。完善和发展农村合作制,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其目的是为了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力。恢复农村供销合作社组织是为了帮助农民发展商品经济,为商品生产提供各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向商品化、现代化转化,其目的也是发展生产,提高生产力。供销合作社还有促进农村新的经济联合的作用,但这种新的联合同过去那种生产资料“归大堆”的合作根本不同,它主要是在专业化基础上联合起来搞服务,更好地发展生产。
二、改变了单一的农业生产合作的合作形式,发展了包括流通、服务合作的多元合作形式。
我国50年代初推行的合作化和公社化运动,排斥其它一切合作经济形式,把以供销合作社为代表的流通合作组织,只当作向农业生产合作社过渡的一种低级的合作形式。因此,当我国农村人民公社化以后,供销合作组织和信用合作组织都被合并和取消。
几年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使大多数同志深刻认识到,第一,要迅速发展我国农业和大规模发展商品经济,必须大力发展流通、服务合作的合作形式。第二,供销合作社这种流通、服务合作形式,它的任务是提供生产和流通各环节的服务,也是农民欢迎的一种较好的合作形式。
三、突破了传统合作模式,创造了一些新的合作形式。
近两年来,为适应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民群众同供销合作社职工创造了一些新型的合作形式。如以供销合作社为依托,同农村地区合作组织(即原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乡镇企业与农民专业户组织专业合作社或专业生产者协会,为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提供系列化服务。这种合作形式的联合,使产、供、销密切结合,农、工、商联为一体,具有适度经营规模,效果较好。
四、突破了合作经济的单一所有制形式和确立了以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形式。
传统的观点认为,合作经济就是集体经济,没有其它形式。在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中,为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同农民专业户进行多层次的联合和合作,如集资办企业、组织新的合作组织;另一方面同其它部门、地区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联营。这就使生产要素和流通要素重新组合,出现了各种新的企业,带来了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确立了以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新观念。
在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上,过去,社员群众的集体所有权以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为代表,并由理事会经营,社员群众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分离的。现在,社员群众可以直接参加供销合作社的领导工作和具体业务经营活动,使社员群众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既分离又在一定程度上结合。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上,过去是理事会所有,理事会直接经营的两权结合的单一方式。现在,企业职工集体或个人可以向理事会承包经营、租赁经营,使所有权与经营权既分离又在一定程度上结合,这就突破了过去在供销社层次上社员的集体所有权与经营权只能是分离的,在企业层次上理事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只能是结合的传统观念。
五、突破了供销合作社的传统联合方式和单一组织形式。
供销合作社是一个多层次的大型联合体。它的联合方式历来是按地区联合,以行政区建社。从乡、县、省直到全国进行分层次的横向联合,然后形成一个从基层社→县联社→省联社→全国联合总社的垂直体系。这是世界多数国家的合作社较普遍采用的一种联合方式。在我国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中,随着开放搞活和横向联合的发展,在合作社的联合方式上,采取了按经济区联合,以经济区建社;跨地区联合,跨地区建社;按专业化联合,按专业化建社等多种形式。
在供销合作社组织形式上,突破了原来按地区组织、实行综合经营的供销合作社单一形式,发展了以供销合作社组织为主体的各种专业合作社、批发合作社、饮食服务合作社、加工合作企业等多种新形式。由此确立了供销社组织形式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应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不断发展的新观念。
六、突破了旧的运行机制。
在供销合作社改革实践中,突破了旧观念和旧的领导管理制度,逐步树立了商品经济观念、价值观念、市场观念、竞争观念,使企业运行主要靠市场机制来调节。
(一)供销合作社企业的经营范围,突破了过去单一经营型,发展为经营服务生产型。
(二)突破了过去的国家指令性计划和集中统一管理,由企业按照市场需要自行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三)在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上,突破了单纯的商品购销服务,开展购销、加工、储存、运输、技术指导、信息、咨询等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以及联合服务和综合服务。
(四)突破了单一经营方式,采取多种灵活的经营方式。一是对农副产品购销实行代理制;二是按社员交售农产品数量实行分红制;三是实行多种形式的联营制;四是在供销社系统内部,对农副产品实行分购联销,对工业品实行联购分销,等等。
(五)突破了企业旧的领导体制和经济责任制,推行理事会主任(包括经理、厂长)负责制及任期目标责任制;在各企业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
(六)坚持社员民主管理和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实行双重民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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