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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宋史研究会第四次年会综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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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1-09
第5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中国宋史研究会第四次年会综述
中国宋史研究会第四次年会前不久在石家庄召开。与会代表就宋代的社会与经济、政治与军事、思想与文化及宋蒙关系等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
宋代的政治与军事,历来是研究者瞩目的重点,但以前论者的研究,均偏于政治制度与基本国策、“王安石变法”等方面。这次年会,除了对这些传统的问题作了进一步深入研究外,还涉及宋代的政府机构、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及各阶层集团的个案研究等问题。有的同志对北宋时期的中央重要财务和政务机构——司农寺的职权、长官任免和人员机构设置等作了考察后指出,以前研究“王安石变法”时,就政府机构的设置和调整而言,多集中讨论新法的主持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而对司农寺的作用估计不足。司农寺在熙宁三年制置三司条例司撤罢后,实际上已在相当程度上接管了制置三司条例司的事权而成为变法的执行机构,成了与三司对峙的两大平行财政系统,这是研究和了解“王安石变法”的一个重要方面。
皇亲国戚是封建统治集团中最腐朽的部分,其营私舞弊与争权夺利及邀权争宠,是封建时代社会动乱的根源之一,也是封建统治者自身赘生的毒瘤。历代当权者对此虽深恶痛绝,但“祸起萧墙”仍屡防不绝。有的代表对两宋防范皇亲国戚的具体措施作了探讨,认为两宋防范皇亲国戚的措施很多,归纳起来有两条:一为不许参政;二为必须守法。在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两者有其进步之处。宋代对这些平庸之辈兼权势狂的有效防范,保持了赵家天子的独裁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两宋为什么能以积贫弱之势延续三百年的历史原因之一。内部集团较为安定的社会环境,又促进了社会经济和学术文化的高涨。有的同志对此持不同意见。他们认为,宋代的“内乱”,涵义很广。就赵宋皇室内部而言,父子、母子、兄弟、叔侄之间的斗争是相当激烈的。虽未酿成“大乱”,但亦使统治者深为忧虑,成为“守内虚外”政策的基础。对此,亦应有足够的估计。
地主知识阶层的翰林学士引起了与会代表的极大兴趣。有的代表对翰林学士的起源及其供职机构,翰林学士的选拔员额、职掌以及与翰林侍读、侍讲学士、诸殿阁学士的区别作了研究;有的则概括研究了宋代翰林学士的出身、文化修养及对两宋政治的影响。作为君主腹心和文臣代言人的翰林学士,曾出入于禁中,谋画于朝廷,确与两宋的政治兴衰息息相关。
随着近年来史学研究方法的讨论和更新,社会学研究中的个案分析也在讨论中得到了普遍应用。有的代表以宋元之际浦阳郑民家族为典型,从其兴盛始末、经济关系、社会历史地位等方面概括了宋元之际的阶级结构的历史特征。有的代表则就北宋江州义门陈民聚族而居的社会条件、家族内部管理、家法形成与内容等方面,分析了中国封建社会内部的阶级结构。有的代表还对南宋晚期宋蒙战争中襄阳守将吕文德及吕氏军事集团形成的客观原因与社会根源及其作用和影响做了论述,这对于宋蒙关系及襄阳保卫战后南宋迅速败亡的原因的探讨,无疑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官田与民田的转化关系问题是宋代土地所有制变化的主要内容。以前论者比较重视“官田私田化”倾向,对“民田官田化”问题则注意不够。有的代表在对宋代“民田官田化”的过程作了分析后认为,宋代的民田官田化,官田民田化,是官田与民田相互转化的矛盾运动,这是宋代土地制度的重要内容。有的代表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宋代是封建土地私有制蓬勃发展的时代,“官田私田化”、“官田民田化”是土地制度变化的主要倾向,是主流;“民田官田化”,则是对土地私有制关系确立的补充,是支流。
这次会议,对宋代土地的经营方式、户帖与地契的关系、田赋征收中的子利与花利、兵制改革与军种考释、社会风俗与学术文化及区域经济文化等问题的讨论,也取得了进展,反映了近两年来宋史研究的新成果。 (张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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