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阅读
  • 0回复

平舆两路口合作社经理薄文广贪污巨款应严厉惩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2-09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平舆两路口合作社经理薄文广贪污巨款应严厉惩处
编辑同志:河南平舆县贸易支公司委托平舆县八区两路口镇合作社代购芝麻。由于不及时对这个合作社检查监督,采取了不管不问的官僚主义态度,以致给合作社经理薄文广造成了贪污的机会。平舆县贸易支公司和八区两路口镇合作社订立了代购六万多斤芝麻的合同,公司方面除付给合作社购买芝麻款项以外,并规定了收购价格。但合作社经理薄文广在收购时竟擅自降低价格,垄断市场,从中贪污。平舆县贸易支公司原规定收购价格是每市斤芝麻一千五百五十元,薄文广收购时却降低到一千三百五十元。他并且和粮食商人拉拢关系,用大斗量和大秤称。一个卖芝麻的农民问他们为什么价钱比平舆县贸易支公司收购价低,而且秤还大?薄文广竟说:“谁要捣乱,谁就不是好人。”据统计:两路口镇合作社经理薄文广收购芝麻只大斗量、大秤称就贪污了芝麻六千多斤,再加上垄断市场,擅自降低价格(每斤芝麻降低二百元),贪污款项共计两千零九十多万元。根据以上事实,我除建议平舆县人民政府给贪污分子薄文广以惩处外,并建议各县贸易支公司在今后委托代购时,应深入了解情况,并给以监督,以免再发生类似事件。
张天生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