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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工民主党关于发展组织的决议(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日第六次全国干部会议第六次大会通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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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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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农工民主党关于发展组织的决议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日第六次全国干部会议第六次大会通过)
本党第五次全国干部会议,曾决定停止吸收党员发展组织,积极整党和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学习,两年以来在这个正确的方针指导下,全国各地组织的党务整理工作,基本完成,并获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九五○年十二月,中央执监委员会议,曾向全党提出了发展组织的建议案。这个建议案,一年来,经全党同志慎审研究,一致认为在人民革命事业日在发展当中,各民主党派的任务更加繁重,发展组织是必要的。同时,本党经过整理、经过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的锻炼,亦已具备了发展组织的必要条件。因此,本会议同意中央执监委员会的发展组织的建议,并作如下决定:
一、发展组织是为着扩大和巩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因此,必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根据共同纲领,进一步联系和团结广大的城市小资产阶级并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学习,以改造自己,提高政治水平,为实行新民主主义建设并走向社会主义而奋斗。
二、发展组织必须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加强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从革命的实际斗争中和国家建设的实践中去发现、培养、和吸收小资产阶级中的积极分子。
三、发展组织必须是以中下层分子为基础,进步分子为骨干,同时吸收部分上层分子以达成发展团结、进步之目的。
四、发展组织必须与巩固组织相结合。在巩固的基础上求发展。巩固组织的重要环节,是在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加强思想教育,加强组织生活。
五、发展组织要采取严肃谨慎的积极态度,反对无原则的滥收党员,免使投机分子或反革命分子混入组织;同时也反对消极的关门主义,因为这会使组织停滞,减低党对群众的影响,不能完成历史任务。
六、发展组织的步骤,要有计划地重点地发展,目前主要地要集中力量培养、发展在政治上进步和倾向进步,并在各种运动中表现积极的骨干分子。同时应注意吸收男女青年知识分子,以增加本党的新鲜血液。党务整理还没有完毕的地区暂不发展;领导机构还不健全的,暂不发展。
七、发展地区为大中城市。发展对象,应根据现有基础,视各地具体情况和可能条件确定之。基本上以中下级的公教人员、专家、技术人员、小工商业者为主,同时向经济建设部门作试行发展。在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军事机关、军事学校、军事企业、情报机关、外交部门、以及革命大学与旧人员训练班之中不发展党员,不进行组织活动。少数民族中亦不发展党员。铁道系统,暂缓发展。
八、发展组织的交叉问题。民主党派的成员可以互相交叉。但为统一战线的分工合作起见,除现有党员已交叉者外,在新发展中,一般以不交叉为原则,但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时,由双方组织协商决定。中国共产党员、青年团员则尽量争取适当数量参加本党以加强本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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