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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起草全德国民议会选举法委员会 谴责美英法企图阻挠全德自由选举 主张全德选举的监督问题必须由全德会议来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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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2-10
第4版()
专栏: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起草全德国民议会选举法委员会
谴责美英法企图阻挠全德自由选举
主张全德选举的监督问题必须由全德会议来决定
【新华社八日讯】据塔斯社柏林六日讯: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新闻处发布消息说,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起草全德国民议会选举法委员会于四日举行会议,继续讨论选举法的各项原则。出席会议的各党派以及各人民团体和柏林市民的代表对于西德“政府”总理阿登纳在巴黎和美英法三国谈判所谓“一般性协定”(按:据西方国家报纸透露,这个协定包括使西德参加北大西洋集团、重建西德军队、确定波恩傀儡共和国的法律地位、保持占领军权力等重要内容。)的消息,一致表示非常愤怒。这个协定的目的是要阻挠全德选举,阻挠缔结对德和约,用协定来批准外国占领军在西德无限期地继续其警察统治。
选举法起草委员会重申应采取魏玛共和国选举法为制订全德选举法的基础,因为它是以民主方法通过而且是为德国人民批准了的,以之为基础就会便利双方取得协议。
关于全德选举的监督问题,委员会主张在全德会议上就成立德国选举中央委员会的问题取得协议,将来由这个委员会来监督全德选举的准备和进行。委员会指出,设立服从于美元的联合国委员会来确定是否有条件举行全德自由选举的计划,显然是违反绝大多数德国人民的意志,也是违反民主原则的。普选是每一个民族的基本民主权利,只能由它自己制定自己的选举法。只有在这个基础上,各民族及其国民议会才能有主权可言。德国人民对于准备和举行选举有充足的经验,他们坚决反对美英两国政府把他们当作殖民地人民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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