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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取缔“代生母”协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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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1-18
第7版(国际)
专栏:国外剪影

法国取缔“代生母”协会
10月中旬,法国司法部根据卫生部长巴扎克夫人的要求,决定取缔三个“代生母”协会。据认为,政府直接出面宣布“代生母”协会为非法,这在西方尚属首次。
“代生母”现象是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特别是试管婴儿的成功而产生的。所谓“代生母”有两种:一种是只提供子宫,把不育夫妇在体外形成的受精卵培育成胎儿。另一种是通过人工授精技术接受不育夫妇男方的精子。这样,“代生母”就不仅提供子宫,而且提供了卵子。
“代生母”协会就是在不育夫妇和“代生母”之间充当中间人,撮合双方签订合同。法国从1982年第一个代生儿出生起到现在,由“代生母”生育的“小公民”已有100多,其中2/3是马赛市的一个叫阿尔马·马特尔“代生母”协会撮合成的。近年来,这种现象在西方越来越多,商品化倾向日益明显,美国尤为严重。一个“代生母”的合同金额前几年为1.5万美元,现在涨到了2.5万到3万美元,还出现了私人代理、专业律师等行当以及诱人的广告,甚至“代生母”的年龄、体质、长相、智商等也成了谈合同时讨价还价的对象。
这种现象引起了关于道德、伦理和法律等多方面的争论。
前几年,由法国总统亲自出面设立的全国伦理协商委员会即是专门研究此类问题的,但问题迟迟解决不了。最近,卫生部长巴扎克夫人说,拿破仑的《民法典》的第1128条已明确规定:“只有商业范畴的东西才能成为签订合同的对象。”她坚定地认为,“代生母”现象涉及到两个基本问题:婴儿的商品化和对妇女的奴役,所以必须取缔这类协会。
(王彦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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