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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百年“禁令”挑战 有情人终成眷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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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1-2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街谈巷议

向百年“禁令”挑战 有情人终成眷属
据说清朝某年,我县保安镇先锋村王、杜两姓因一场官司而立下永不通婚的“禁令”,百年来有情人难成眷属。
近两年,随着法律常识的普及,人们的法制观念逐步增强,对有损自己合法权益的“禁令”由不满到公开反对。22岁的王家姑娘王爱华,冲破重重障碍,勇敢地与24岁的杜家青年杜金龙建立了恋爱关系,在双方单位的支持下,于8月20日领取了结婚证书。
消息传开,不少人向他们表示祝贺;一些守着“禁令”不放的人则群起攻击。王爱华的父母极力反对女儿的这一婚事。王母见自己一次又一次的劝说无济于事,便使出最后一招,把女儿关在一间房子里,交给她一瓶农药和一根绳子,流着泪说:“孩子,你可不能开这个先例呀!你硬要结婚,等你死后再把你拉到杜家去。”
母亲的话使王爱华的心碎了!但她没有屈服。她以婚姻法为武器,理直气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坚决同来自社会和家庭的旧习惯势力作斗争。她一连写了6封信向县和镇有关部门求助。县司法局协同保安镇法庭、律师事务所、妇联和官桥办事处组成调查组深入调查,证实了王爱华的行为合法,应受到法律保护。调查组的同志向王爱华的父母及当地干部、群众反复宣讲婚姻法及有关法律知识,并做了细致的疏导工作。王爱华的父母终于认识到干涉女儿婚姻的错误,表示支持这门合法的婚事。
王爱华和杜金龙敢向百年“禁令”挑战,终成眷属。
湖北大冶县司法局 周德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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