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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不能私设电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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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1-2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防盗,不能私设电网!
今年上半年,我省中牟县、巩县一些农民为防盗私设电网,造成多次人身伤亡事故。
中牟县青年马合军于4月23日夜,将缠在窗户上的铜线通上电,便睡觉了。夜里12时许,他突然听到有人“啊”了一声,起床一看,是常与他一起玩的刘海军触上了电网,经抢救无效死亡。中牟县姚桥乡陈三桥村负责看管提灌站的阴彦富,为防止别人偷摘提灌站的灯泡,从灯口内引出一根铜丝。7月3日凌晨,村民常保群不慎摸着铜丝,触电死亡。巩县芝田乡羽林庄村周长献,种了一块西瓜地,为防西瓜被盗,私拉了两道电网。7月10日,本村青年李献军误触电网身亡。
防盗方法千万要得当。私设电网是违法的,不能以私设电网的手段防偷盗!
河南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姚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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