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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厅改革养路费征收办法 今年头9个月增收养路费6432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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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1-28
第2版(经济)
专栏:

河南省交通厅改革养路费征收办法
今年头9个月增收养路费6432万元
本报讯 河南省交通厅改革公路养路费征收办法,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1至9月份,全省实征养路费37362万元,完成年计划的83%,比去年同期增长21%,增收6432万元。
近年来,河南省公路交通事业发展迅速,在籍机动车辆已达18万辆、63万个吨位。过去,养路费由省厅统收统支,地方征稽部门和征稽人员吃“大锅饭”,责任不清,管理不善,造成大量漏征,违反政策减免,收“人情费”等现象也屡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今年初,省交通厅改统收统支为地方征稽部门承包征收,实行“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一定三年不变。按照新的征收办法,确定承包基数和每年递增的计划数完成后,在基数以内的部分按省、地(市)七三分成;超过基数到当年计划数内的部分,按省、地(市)二八分成;超过当年计划数的部分,全部留给地(市),用于二线(乡村)公路建设。这样做,把责任和利益捆在一起,调动了地方政府和各级征稽部门的积极性。
同时,新的征收办法加强了对征费源泉的管理。征稽人员实行了分片包干责任制,建立了车辆台帐,对不应享受“减免”的车辆一律恢复征收,杜绝了“人情费”,基本上做到了应征不漏。预计今年全省征收额可突破5亿元,超收8000万元。养路费征收办法的改革,促进了公路养护和建设。今年改造和新建二级路516公里,好路率达到80%。 (朱夏炎 王锦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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