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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滥用“批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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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1-29
第1版(要闻)
专栏:每周论坛

不可滥用“批判”
潇雨
正当全党同志在认真学习、讨论十三大文件的时候,一纸飞鸿来到人民日报编辑部:
“这一天,我们正在举办宣传干部学习十三大文件讨论会,就初级阶段的理论是前进还是后退、是鼓劲还是泄气的问题,联系实际、联系思想,平心静气地摆事实、作分析。接到了当天的报纸,到会的二三十人都被报上的一个标题吓了一跳,虽说未立即噤若寒蝉,但也都倒吸了口凉气,感到问题似乎一下严重起来了。”
写信人附来剪报,并特别划出了那个标题:
“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批判一些错误看法:现在提初级阶段,是不是后退?初级阶段提法,是不是调子太低?初级阶段至少需上百年,是不是估计太长?”
信中说:“由于引起了争论、疑虑和担心,大家便特别关心今日来到的11月17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眼光向着实际——论正确认识我国国情》是怎样讲的了。从字里行间细细查找,并未发现有‘批判’二字,而且感到通篇是摆事实讲道理的,没有火气和压力。最后查清,我们这里的报纸是根据别人转发消息时加上的一句话‘文章批判了一些错误看法’,做的标题。”
来信写道:“我们认为,现在正处在学习文件阶段,在学习中提出一些问题,引导大家讨论,通过讨论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因此,在讨论中有人提出不同的看法,不仅是允许的,而且应该受到欢迎。在这个时候,见到‘批判’二字感到很不舒服,认为缺乏平等的、同志式的态度,不符合十三大倡导的精神。”
这封信提出的问题是值得重视的,作者的意见也是正确的。学习的深入离不开讨论,讨论的开展需要有不同意见的交锋。这里,只需要平等探讨的态度,如冠以“批判”一词,就难免走样。细读11月17日人民日报的评论员文章,不仅没有“批判”二字,在列举三种有待商榷的看法时,还都用了“或许有人认为”的假定式语气,其用心之良苦,是显而易见的。
这件事提醒我们:某些不恰当的习惯用语,要改掉很不容易。这一点,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注意。我不认为用了“批判”这个词的同志是有意要给人家扣帽子,也不认为“批判”这个词一概不能用。批判这个词,原来是从外语翻译过来的,它本意包含有分析、探讨、评价、判断等多方面内容,可以是肯定性的,也可以是否定性的,或两者兼有;否定性的也可引申为批评、谴责的意思。可是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特别是十年动乱中,一提“批判”,就只剩下谴责和斗争一种意思了。鉴于人们对此还记忆犹新,在学习十三大文件,就不同的认识展开讨论时,“批判”这个提法还是慎用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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