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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五届五次执委会提出 我国妇女工作必须全面改革 将于明年下半年适当时候召开第六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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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1-29
第3版(政文)
专栏:

全国妇联五届五次执委会提出
我国妇女工作必须全面改革
将于明年下半年适当时候召开第六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
本报北京11月28日讯 新华社记者张宿堂、本报记者沈纯报道:今天在这里结束的全国妇联五届五次执委会提出,我国妇女工作必须进行全面改革,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条件和妇女现状出发,研究、制定我国妇女运动的方针、任务。
会议认为,由于种种原因的影响,我国妇女解放的程度还不高,宪法和法律关于保障男女平等的规定在实际生活中还没有完全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妇女问题只能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文明的进步逐步解决,妇女的彻底解放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历史过程,对此既不能丧失信心,无所作为,也不能盲目乐观,超越历史发展阶段对妇女解放提出过高过急的要求。
全国妇联主席康克清出席会议并讲了话。她说,党的十三大制定的基本路线,是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指针,也是我们妇女工作的指针。当前的首要任务是要调查研究在改革开放中妇联如何进行改革,使妇联在维护全体人民利益的前提下,更好地维护妇女群众的具体利益。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帼英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回顾了我国妇女运动近年来取得的成就。
她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不仅为城乡广大劳动妇女大规模参加社会劳动开辟了新的途径,为妇女提供了施展才能的广阔天地,使一大批现代新型女性脱颖而出,而且越来越多的妇女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以及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张帼英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在加快和深化改革中切实加强妇女工作,忠诚地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具体利益;积极参加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注重妇女人才的培养、选拔和开发;走群众化的道路,建立一整套面向妇女、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制度和措施。
200多名全国妇联执委在为期四天的会议中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三大文件,并就妇女参政议政,妇女干部的培养和成才、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议决定:中国妇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明年下半年适当时候召开。
会议同时通过了《关于全国妇联五届五次执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贯彻十三大精神的决议》。
全国妇联副主席雷洁琼等也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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