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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商乔铭勋等承制军用雨衣诈骗国家财产 天津市人民法院判处乔犯等徒刑 津工商界代表和各界代表一致表示拥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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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2-13
第3版()
专栏:

奸商乔铭勋等承制军用雨衣诈骗国家财产
天津市人民法院判处乔犯等徒刑
津工商界代表和各界代表一致表示拥护
天津市橡胶工业同业公会主任委员、私营震中橡胶厂副经理乔铭勋和私营东昌橡胶厂副经理李炳甲,在承制军用雨衣中以欺骗手段牟取暴利,使国家财产损失八十亿元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署提起公诉后,已在十二月十一日由天津市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依法判处乔犯铭勋有期徒刑三年,李犯炳甲有期徒刑一年。
乔、李两犯的犯罪事实如下:去年冬天乔铭勋以天津市橡胶工业同业公会会员、承制商代表人身份,与华北军区后勤部军需部订立承做军用雨衣合同。鉴证人是中央人民政府轻工业部。雨衣原料(布匹、橡胶、汽油)都由军方供给,各项价款也都先期拨付。各承制厂商除保证货品的质量合于规格并按时交货外,不担负任何经营上的风险。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商妥并在合同中明文规定利润为百分之五。但乔犯却用欺诈手段抬高雨衣成本。在订立合同前,乔犯不征求同业意见,私自拉拢私营东昌橡胶厂副经理李炳甲,合谋欺骗,把雨衣成本(包括军方供给的布、胶、汽油、厂方一切费用和利润)由每件十一万四千余元提高到十四万一千元。其中,欺诈最大的是乔犯蓄意谎报胶布上胶的汽油用量,骗取了大量汽油。雨衣上胶分手工刮胶和三联滚贴胶两种方法。前者费汽油较多(合理用量是每匹布用油三加仑半)后者费油极少(每匹布用一加仑)。乔、李两犯在定货会议上隐瞒天津有三联滚设备的橡胶厂的家数,利用国家机关某些干部工作上的弱点,以手工刮胶方法订定用油标准,从中牟取暴利。实际上全部制品的百分之九十一点六六都是用三联滚贴胶方法制造的。按合同规定每匹布上胶用汽油四点五加仑(后改为四点三加仑)计算,乔、李两犯每匹布即抬高了三点三到三点五加仑。此外,乔犯并把染费、缝纫费、业务费和其他各种材料费用抬高。如原合同中规定每匹布染费为四万五千元,但是实际只需三万二千五百元。在制作过程中,乔犯又偷工减料,用粗劣布匹盗换军方所供给的五福布和双龙布,以致制出雨衣质量低劣,次品占总数量三分之一以上。
乔、李两犯又违犯合同规定,一再不按期交货,贻误军需。根据合同规定共分四期交货,但第一次到期后一件未交;第二次到期后,除补交第一期应交数外,只交了第二期应交数的三分之一弱。延误交货的主要原因是乔犯曾把货款存入银行生息肥己。在合同订立后,乔犯即向定货人——华北军区后勤部军需部领得雨衣副料费七十八亿九千七百万元,私自存入银行生息,并拉拢个别厂家,排挤其他厂家,致延误时日,妨碍了生产。由于乔、李两犯的欺诈行为,根据合同价格和合理成本并按原物料价格计算,国家有形损失约达八十亿元。如将大量次品、交货误期以致影响军需供应和生产中严重浪费等无形损失计入,那么国家的损失更为巨大。
各承制厂商开工以后,陆续暴露了汽油用量过多、成本价格估计过高等问题。当定货人令各承制厂商实报所需汽油用量时,乔、李两犯竟仍唆使各厂多报用量,继续欺骗政府。其后,中央人民政府轻工业部派员调查实际用油量时,乔、李两犯为了对付调查,竟秘密集会,印发统一成本表,事先编造对话,以图达到诈取非法暴利的目的。天津市人民检察署根据市民群众反映和上述情况,在最高人民检察署协助下,深入调查,证实乔、李两犯的犯罪事实,在今年四月十六日向天津市人民法院起诉。天津市人民法院即将乔、李两犯先后逮捕。
天津市人民法院在十二月十一日开庭宣判,判处乔犯铭勋有期徒刑三年,李犯炳甲有期徒刑一年。依照判决,乔犯代表天津市橡胶工业同业公会会员承制厂与华北军区后勤部军需部订立的承制雨衣合同中成本书内汽油抬高计算部分废弃,贴胶汽油用量,按一加仑半计算,超支汽油用量,应追回交入国库。刮胶所用汽油,从宽免予追交。乔犯代表天津市橡胶工业同业公会会员各承制厂交货误期,应按合同所订分期交货及误期罚款办法履行。
到庭旁听宣判的有:天津市工商界代表和各机关、团体代表等三百多人。大家对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一致表示拥护。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秘书长王光英说:市人民法院对乔铭勋等抬高成本牟取暴利,损害国家财产,影响军需供应的罪行,给予法律上的制裁,是完全正确的。我代表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表示完全拥护。天津市教育用品商业同业公会主任委员刘玉铭说:在全国人民热烈开展抗美援朝的爱国运动中,乔铭勋身为橡胶工业同业公会主任委员,竟利用军需上对雨衣迫切需要的机会,欺骗政府,这是违反了我们全国人民利益的行为。我们天津市工商业者今后一定要把乔铭勋的事件作为很好的教训。
乔铭勋、李炳甲对他们的犯罪事实表示全部承认,并表示服从市人民法院的判决。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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