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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业管理 保护旅游者利益 《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明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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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01
第2版(经济)
专栏:

  加强行业管理 保护旅游者利益
  《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明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本报讯 记者刘霄报道:自明年三月一日起,所有的职业导游和业余导游,不论使用哪一语种为国际国内游客服务,都要佩戴导游证章,携带导游证书;他们事先必须经过权威性的考试才能获得导游资格,工作成绩突出者将给予表扬和鼓励,工作不称职者将受到行政处分直至吊销注册,对未经考试擅自上岗的“野马导游”,有关部门将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以数倍的罚款。
国家旅游局局长韩克华在十一月三十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务院批准、国家旅游局发布《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目的是保护国内外旅游者利益、维护中国旅游业形象。暂行规定于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我国的翻译导游是一九七八年后随着旅游业的兴旺而发展起来的一支年轻队伍。他们忠于职守,主流是好的。但是,少数导游素质差,外语水平低,知识贫乏,工作不负责任。有的导游甚至向游客索要小费和礼品,有的借工作之便套换外汇等等,有损国格人格。
韩克华局长介绍说,《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是继《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中国国际旅游价格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关于严格禁止在旅游业务中私自收授回扣和收取小费的规定》之后,发布的第四个重要的旅游行政法规。此外,国家旅游局还正在制订《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办法》和《旅游涉外饭店管理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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