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氰化钠不容倒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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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0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氰化钠不容倒卖
今年9月,我随河北省一联合调查组在承德、唐山等地进行调查,了解到一些地方倒卖剧毒化工药剂氰化钠的情况十分严重。
据遵化县公安机关统计,这个县1至8月,个体户倒卖氰化钠达184吨。廊坊地区的一些小商贩竟用汽车、拖拉机装运氰化钠到遵化县出售,每吨售价1.75万元。蓟县电镀厂不经公安机关许可,私自将国家调拨的氰化钠以每吨1.65万元售给个体采金户,一次销售量多达4吨。宽城县的陈荣以高价买通门路,从公安机关骗取介绍信,到承德市套购氰化钠15吨,转手到遵化等地出售,从中牟取暴利15万多元。在兴隆县的农贸市场,一些个体商贩公开出售桶装氰化钠。更为奇怪的是,在遵化县马兰峪镇,一些小商贩手中持有氰化钠经营许可证。我问:“用什么办法可以搞到许可证?”答:“只要有钱就行。”这些人说,搞到1吨氰化钠,一转手,可卖到万余元。
由于有关部门对氰化钠管理不力,致使氰化钠到处流失。在遵化县64个乡镇抽查表明,较大的个体氰化点就有153个。宽城县工商管理局在碾子峪乡西沟村调查,全村200户人家就有150户搞土氰化钠生产。宽城县公安机关从土氰化钠大户刘玉荣家中就查出氰化钠1170公斤。呼吁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严禁倒卖氰化钠。
冶金报 窦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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