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阅读
  • 0回复

原广场雕塑本为临时建筑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0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函照登

  原广场雕塑本为临时建筑
你报在8月1日第五版刊登题为《广场雕塑拆拆建建,近百万元付之东流》的读者来信后,市政府责成我会检查在雕塑拆建过程中的问题。
1983年,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五一”广场被确定为文化休憩广场。当时决定先建一组临时性石膏雕塑,征求群众意见,投资19.6万元,陈设期为3年。3年来,征求意见结果,大多数人认为这组石膏雕塑,内容及艺术造型都较好,放置在公园更为适宜。经研究决定:
一、广场原雕塑(征求意见稿),原样缩小,搬到迎泽公园内;
二、重新征集广场雕塑方案;
三、广场喷泉继续留用。由于原雕塑用石膏制作,经过拆迁,的确造成了一些浪费。我们今后应该引起注意。
新的雕塑方案经过广泛征稿、评选,选定“晋泉之声”为我市“五一”广场雕塑。所以,我市“五一”广场雕塑的建设是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和城建计划安排的,并非“献礼”雕塑。
山西太原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