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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倒卖巨额外汇 柯丽基被判处死刑 其他案犯也受到法律制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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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06
第1版(要闻)
专栏:

  参与倒卖巨额外汇
  柯丽基被判处死刑
  其他案犯也受到法律制裁
新华社广州12月5日电 广东省茂名市柯丽基等人因参与倒卖外汇、汽车,最近受到法律制裁。
在茂名市于12月3日举行的公开宣判中,原茂名市中国旅行社干部柯丽基被判处死刑,原茂名市团委书记陈学文被判处死刑、缓刑2年执行,原茂名市科协主席李克义被判处无期徒刑,原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分行副行长吕兴华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同案犯梁勇、黄汉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1984年8月至12月间,柯丽基先后勾结陈学文、李克义、梁勇和黄汉源等人,为茂名市中旅社、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分行等单位倒卖92.8万美元给海南通什农垦商贸公司,共卖得人民币593.8万元,除归还本金和规定的利润外,从中牟取暴利44.6万元。柯丽基等分9次化名从海南通什农垦商贸公司提取该款后,除支给该商贸公司各种手续费和短款外,把余下的41.954万元进行分赃,陈学文分得6.8万元,李克义分得5.75万元,梁勇、黄汉源各分得1.978万元,林恩分得1.2万元,柯丽基自得18.544万元,柯丽基和李克义分别行贿给吕兴华1万元,给通什商贸公司经理何运(另案处理)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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