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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等12个代表团获精神文明奖 国家体委表彰为体育事业做出贡献的单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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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06
第4版(体育)
专栏:

  广东等12个代表团获精神文明奖
  国家体委表彰为体育事业做出贡献的单位
新华社广州12月5日电 第六届全运会组委会决定授予以下12个代表团“精神文明奖”:广东、辽宁、北京、上海、四川、解放军、山东、河北、湖北、福建、湖南、内蒙古代表团。
国家体委表彰1987年为我国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如下:广东省、上海市、四川省、湖北省、辽宁省、北京市、安徽省、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河北省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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