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阅读
  • 0回复

深查细访解疑案——记礼泉县法院审理150年的房产纠纷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07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制园地

  深查细访解疑案
  ——记礼泉县法院审理150年的房产纠纷案
最近,陕西省礼泉县人民法院,深入调查研究,以对群众负责的高度责任心,使清朝道光15年间遗留下来的、历时150年的家庭财产疑难纠纷案,圆满解决。
这起案件,诉讼参与人共18户,87人,原告、被告已属第七代之后,且与第三人系一祖同族兄弟。道光15年间(即公元1835年),原告、被告的先祖在3个儿子分家时言明:“其他家产均已分清,只是3间四椽大房一座做为祠堂。”150年来,这座总价值约5000余元的大房一直未定归属,依然坐落在原告庄基内,由原告使用。原告曾单方动用房内扎口方料等18件,折款528元。
1972年以来,被告及第三人曾多次与原告协商处理分清房产事宜,但迟迟未决。1985年正月初,被告带人上房拆瓦,原告出面阻挡,发生纠纷。1985年4月15日,原告起诉于礼泉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将所拆部分房屋修复,并赔偿经济损失。1985年4月16日,第三人亦起诉,要求分得他应得的房产。
这起房产,历经几个朝代,演变关系错综复杂,土改时房产登记不明,原告被告又未能提出有力的书证、人证。唯有道光15年的分家约据分别保留在原告被告手中。第三人虽无约据,但其父和原告之父系亲兄弟。面对这一疑难案件,担任此案审判长的藏春发同志,深查细访,查找证据,为了弄清过继、无子、绝后、少亡等演变七代的错综关系,他绞尽脑汁,并把150年来世代人的交错关系和房屋的位置绘制成平面挂册图,从而查清了案情。法院作出如下判决:原告等7户分得房产的50%,单方动用木料折款500多元,予以扣除。被告等10户分得房产的40%。第三人分得房产10%,诉讼费90元由拆房的被告人承担。原告不服判决,上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护原判。一起历时150年之久的疑难房产纠纷案终被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判决。
段正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