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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应该重视的社会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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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08
第1版(要闻)
专栏:

  一个应该重视的社会问题
  本报评论员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进行了首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这次调查很成功,不仅掌握了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地区分布、年龄结构和致残原因,而且对他们的医疗、康复、教育、就业、婚姻、家庭和参与社会生活等也掌握了丰富的资料,为国家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工作,解决残疾人问题,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
残疾人问题,牵动千家万户,历来为社会所关注。我们党和国家对残疾人工作一直很关怀和重视。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现在全国办了近2万家福利企业,大中城市中70%以上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得到就业;开办了400多所盲、聋、哑和弱智学校,近5万名残疾人得到入学受教育的机会。国家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尽力设法予以安置或发动群众给以保护、照顾;对社会上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救济。在预防、医治残疾等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党中央、国务院还破例批准开展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其部分收入将用于残疾人的福利事业。我国广大残疾人的权益基本得到保障。他们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
调查是为了解决问题。毋庸讳言,在我们国家,现在还有歧视残疾人的陈旧观念,侮辱残疾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歧视残疾人的陈旧观念是与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格格不入的。各地要在群众中特别是在广大青少年中进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宣传教育。调查表明,我国残疾人中,有些是在战争年代和保卫祖国的战斗中光荣负伤的,有些是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忘我工作积劳成疾的,他们是人民的功臣,应该受到人们的尊重。即使相当数量因疾病、灾害、事故致残和先天性残疾的,他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已遭不幸,步履艰难,也应受到社会的理解、关心和扶助。对待残疾人的态度,是衡量一个人、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我们国家是个文明古国,历来有扶残济贫、尊老爱幼的美德。今天,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我们要继承和发扬这种传统美德,在全社会树立起尊重、关心和扶助残疾人的新风尚。
残疾人是社会上最困难的一部分人。他们有许多实际问题期待着社会的帮助解决。就业问题是残疾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这方面,政府和社会各界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开拓。要通过各种渠道,继续积极安置残疾人就业。对具有专业技能的残疾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录用。在组织待业人员举办集体企业时,凡适合残疾人从事的生产和劳动,要尽可能吸收他们参加。应支持和帮助厂矿企业举办集体所有制的社会福利工厂,使企业职工中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子女得到就业。提倡和鼓励残疾人个体开业,并提供方便。除此之外,还要开展残疾人的就业前培训工作,为他们创造多渠道就业的机会;做好医疗、康复工作,努力减少残疾;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提高残疾人的科学、文化素质;发动群众,帮助残疾人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等等。总之,要积极创造条件,使广大残疾人和健全人一样,在各方面都享受到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有的权利。
残疾人问题是个社会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党和政府的努力外,还要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希望社会各界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伸出热情的双手,扶助残疾人走向生活,走向社会。也希望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奋发向上,为祖国建设贡献力量,用行动赢得人们的承认,社会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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