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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些房东随便提高房租 建议有关部门作合理的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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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2-15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北京某些房东随便提高房租 建议有关部门作合理的处理
编辑同志:北京市人民政府早在今年八月十七日就公布了“修正北京市私有房屋租赁暂行规则”,其中明确规定房屋租额依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主客双方自由议定,不宜过高过低。但是竟有少数投机房东,只顾个人利益,违反政府法令,任意把房租提到不合理的高度。如:第四区前罗圈胡同甲十二号房东常进英把这座院内北瓦房四间、东小平台一间在今年十月三日租给房客于连希,每月索租小米达三百三十斤。这些房子有灯无水,房租却较一般房租高出很多。于连希因为找房不易,只好忍痛租下。第五区文书馆十号房东田树贞,把这座院的西瓦房一小间出租给成衣工人高彩萍,每月索租金达小米九十斤,而且按伏地米零售价计算。高彩萍本来生活很苦,负担这样高的房租,更感觉十分困窘。第一区芳嘉园三十五号二房东鲍文佩乘丁惠民急需找房的时候,匀出五间房子转租给他,每间竟索租金十四万元,并违法预收半年租金。像这样的索取过高房租,不只违反了租赁条例,加重了房客的负担,而且发展下去,将要使其他正常的租赁关系受到影响。我建议北京市有关部门迅速对这些贪图高利的房东作合理的处理,并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重订租金,以解决房客的困难。 泽 惠
编者按: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地政局说,他们正在处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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