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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看待落选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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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10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正确看待落选问题
  本报评论员
今年以来,在县乡两级换届选举中,由于普遍实行差额选举,一些原来的干部落选,属于正常现象。一些落选者由于缺乏思想准备,感到不光彩,个别同志还产生埋怨情绪,工作消极。对此,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引导干部群众正确看待差额选举中的落选问题。
选举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基本要求。实行差额选举,是选举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实践证明,这种选举办法,有利于选举人更好地体现自己意愿,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也有利于干部的能上能下。既然实行差额选举,总会有人落选,谁当选谁落选,只能取决于多数选举人的意志。
干部在差额选举中落选,原因是多方面的。一般而言,落选者总是因为自己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不符合多数选举者的心意,才落选的。当然,由于差额选举办法刚刚实行,由于其他复杂的原因,一些优秀的、更适合的人选一时没有当选,也是可能的。即使如此,落选的同志也不应因之产生委屈情绪,埋怨群众,而要从党的事业出发,继续努力工作,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考核自己、认识自己。
实行差额选举既然是一项改革,在干部队伍中出现某些不适应的现象,带来这样那样的思想认识问题,是可以理解的。党委和组织部门要积极疏导,对落选干部,社会上会有各种各样的议论。各级党组织应当主动做好有关方面的工作,为落选干部在新的岗位上工作创造条件。
总之,对实行差额选举可能带来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党委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妥善解决,以推动选举制度的进一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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