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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令专车”贩烟案何时了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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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12
第1版(要闻)
专栏:

“部令专车”贩烟案何时了结?
本报记者 罗茂城 中国法制报记者 张晓东
6月27日,成都破获了一起“部令专车”特大贩烟案。按理,此案并不复杂,可是,时间快过去半年了,仍未见了结。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最近,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自从新闻界披露贩烟案以后,四川省和成都市公安局、烟草专卖局、成都铁路局等单位抽调精干人员,联合组成专案组。专案组经过深入调查,已基本查清全案,认定“6·27”贩烟案是一起重大投机倒把案,构成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具体查证事实如下:6月27日,有关部门在成都火车东站查获一节标有“部令87(107)号局管内”字样的车皮(即经铁道部批准的专门供铁路部门使用的生活供应车),内装非法倒贩的高中档香烟3.3万多条。这批香烟是贵阳铁路分局生活服务段所属商业服务部经理汪涛、站前服务部负责人高中仁等人,分别从贵州省烟草公司经营部和贵阳市烟草公司以及一些招待所、服务部、香烟黑市购买来的。
贵铁分局生活段段长邹振贻违反集体讨论的决定,多次指派汪涛、高中仁向成都倒贩香烟,牟取暴利。据初步查实,从1985年元月至1987年6月,贵铁分局生活段来成都贩烟共25次,75万多条,购烟款为429万多元,大量牟取暴利。
“6·27”贩烟案由汪涛一手组织;由高中仁负责;王××、曾××随车押运、卸烟点数、沿途甩挂车皮;张××、涂××负责收烟款。段保卫股长修光荣受命解烟款回贵阳,随身携带“五四”式手枪一支、子弹10发。6月27日晚在卸烟时,修光荣带枪负责望风,被当场抓获。
专案组认为,“6·27”贩烟案事实清楚,人赃俱在,是触犯刑律的重大投机倒把案。他们已提请检察院,对主管人邹振贻、直接责任人汪涛、高中仁和烟贩朱镇山、余迪俊等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可是,对这一起基本查清的案子就是迟迟不能结案。究其原因,主要是作为主犯之一的邹振贻至今还逍遥法外。据了解,案发后贵州有关部门曾将邹收审,后来不知为什么又把邹放了。专案组的同志曾四下贵阳调查,但受到贵州有关部门的冷遇和刁难。专案组提出的种种处理办法,他们也一直不明确表态;四川省负责办案的部门又不便擅自到贵州强行抓人,因而致使此案迟迟处理不了。
“6·27”贩烟案久拖不结,社会各界议论纷纷,作出种种猜测。这起重大案例拖到何时了结,人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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