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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民的售粮款中扣款合理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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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1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有问有答

从农民的售粮款中扣款合理吗?
问:今年我县收购粮食时,县委发文让有关部门从农民的售粮款中扣收11种款项,如提留款、集资建校款、麦场保险费、房屋保险费,等等。请问:这一规定合理吗?
河南柘城县 陈三明等
答:1983年7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坚决纠正在征购粮食结算中借机扣款的报告》中指出,在农民售粮结算时,硬性代扣各种摊派款项,给农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很多困难,也严重影响农民售粮积极性。有关单位不分是否合理合法,把各种摊派款从农民售粮款中一次扣留,极易助长任意增加农民负担的错误做法。因此,粮食部门收购粮食应当及时结算,谁售粮谁得款,粮款两清。“除代收公粮(农业税)和按照合同规定收回预购订金外,不得为其他部门和单位代扣款项”。当然,也不能硬性在农民售粮款中扣保险金,强迫农民投保。
在农村开展保险,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有利。但是,农民是否参加保险,投保哪些财产,除了国家法令规定的和经济合同所需的外,都由他们自己决定。愿意投保的农民以什么方式支付保险费,可以与保险公司商定。
目前,有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采取集体统筹保险金,集体投保,不要农民直接负担;有的地方将农村灾情救济同开展农村保险结合起来,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行新的尝试。如需要农民出资投保的,应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对于个别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投保的,农民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请求予以制止。
农牧渔业部政策法规司
刘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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