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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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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1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新华社广州12月12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今天上午在广州白天鹅宾馆开始举行。
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进一步讨论政治体制、经济、教科文三个专题小组草拟的基本法第四、五、六、十章的条文草稿;(二)对初步汇编起来的基本法各章草稿从整体上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和调整的意见。
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姬鹏飞主持今天上午的会议并在会上讲话。姬鹏飞说,在起草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后的3个多月时间里,各专题小组根据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对基本法各章条文初稿作了进一步的修改。现在,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专题小组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专题小组已基本上解决了各自负责起草的条文中的遗留问题;政治体制专题小组负责起草的条文在第五次全体会议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待拟”的,经过政治体制专题小组的努力,现已将这些“待拟”条文列出了各种方案或提出了初步的建议,以便全体会议作进一步的讨论;经济和教科文两个专题小组进一步修改了各自承担起草的条文。
姬鹏飞说,香港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在第五次全体会议后又陆续送来了一些专责小组的最后报告和咨询委员们的意见或建议。起草委员会秘书处将这些分发给了各位起草委员研究参考。咨询委员会一些专责小组的最后报告和咨询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基本法的起草很有参考价值,其中许多意见和建议已被各专题小组在草拟基本法条文草稿时采纳。
姬鹏飞最后说,起草委员会秘书处向这次全体会议提交了一个由起草委员会各专题小组拟订的基本法各章条文草稿汇编,并初步提出了一些问题。希望各位委员从整体上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和调整的意见及建议。基本法总体工作小组将在这次会议期间开始工作。
今天上午,政治体制、经济、教科文专题小组的召集人还向大会汇报了各自专题小组的工作情况;李后代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秘书处,向大会作了关于各专题小组拟定的基本法各章条文草稿汇编的几点说明;安子介向各位委员介绍了香港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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