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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递员人身安全应受保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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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14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制园地

邮递员人身安全应受保护编辑同志:
一段时间以来,北京市一些邮递工作人员在执行正常投递任务时,无辜受到一些用户的谩骂、侮辱。个别人甚至对邮递员大打出手,使邮政通信工作被迫中断。
前不久,东四邮电局电信送报员张宏,在执行送报任务中,因催促了一下收报人郭某,竟遭郭某儿子郭中坤的一顿毒打。张宏鼻梁骨被打断,左眼眶被打肿,左脸被打破,满脸鲜血。张宏被送往医院治疗时,投递工作被迫中断。后虽经东四邮局领导采取紧急措施,仍有4份加急电报、38份普通电报无法按时投出,造成逾期,给邮局本身和附近17个单位、25户居民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
邮电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挨打决非这一次。至于被用户侮辱、谩骂就更多了。
邮政部门是国家的重要业务部门,邮政通信工作受到法律保护。殴打投递人员,不仅严重侵犯了人权,而且破坏邮政通信工作,给有关单位或个人将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对殴打、侮辱邮电投递人员的人作严肃处理,切实保护邮电职工的人身安全,确保邮路畅通无阻。
北京市东区邮局部分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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