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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包公”马福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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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14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制园地

税“包公”马福俊
山东省汶上县汶上镇税务所所长马福俊,今年37岁。他从事税务工作11年来办事认真、公道,人称税“包公”。
防微杜渐
“不吃、不拿、不喝、不占。”是马福俊做好税务工作的座右铭。
马福俊立了一条家规:如果我不在家,来找的人要热情招待,但不准收人家的任何东西。今年4月的一天夜里,同马福俊的妻子仁秀在一个科工作的一位医生提着烟酒来找仁秀,说是有个亲戚在镇西关开饭店,想让她吹吹枕边风,降低些税收。仁秀忙对同事说:“这事我办不到,礼我不能收,福俊定的规矩我也不能破。”说罢便提着包送走了客人。可是等马福俊回来开门时,发现提包又被送回来了。第二天马福俊把那个送礼者叫来,反复向他宣传了税收政策,促使那个人如数缴纳了税款。马福俊指着提包说:“这提包是你的,如果你不把它拿走,我就交到局里去。” 送礼人见马福俊如此坚决,只好红着脸低着头,拿走了提包。
今年9月的一天,马福俊查获了苑庄乡前小村违法贩运土豆的人,责令其补交税款。那人趁马福俊上厕所的机会,往他的衣袋塞进一百元钱。马福俊严厉地说:“你真瞎了眼。任何人都得依法纳税。”事后,那人逢人便说,税“包公”——马福俊名不虚传。
敢碰疙瘩头
一天,马福俊到肉市检查,发现一肉架上的猪肉没有盖印,他令税务人员按规定罚款21元。那人洋洋得意地说:“您谁的钱都罚啊,你们的杨所长是俺内兄弟。”马福俊接过话茬说:“那好啊!你更应该支持我们的工作了。”此人见势头不好,如数交了罚款。
为了严明税收制度,马福俊还制订了一些相应的措施:税务人员白吃白拿经商户的东西,一次扣7元奖金,严重者给行政处分;个体户月初到所里交纳税金,超一天罚一元。这就有效地杜绝了偷漏税现象。
亲可断税不能漏
今年4月底,一位老太太哭哭啼啼地来到了马福俊的办公室。来人正是他在南门开商店的姐姐。她诉说税务人员收税过高,央求弟弟予以关照。马福俊问清姐姐的经营情况后说:“我应该依法履行我的职责,你应该照常纳税,如果因为咱们是亲戚就漏税,那我宁愿断了这门亲。”姐姐见弟弟态度坚决,说话在理,同时也认识到自己做得不对,就如数去补交了税款。
杨文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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