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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五千家租赁商店生意兴隆 市府和主管部门制订条款进一步完善租赁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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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15
第1版(要闻)
专栏:

北京五千家租赁商店生意兴隆
市府和主管部门制订条款进一步完善租赁制
本报北京12月14日讯 记者赵兴林报道:“今年5000多家商店实行租赁制收效好,明年要再跨新台阶”,这是北京市政府结合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推进商业改革的新的奋斗方向。
近几年,北京市商业改革几经起伏。但去年9月全市商业和饮食、服务、修理、蔬菜等行业推行的租赁制经营站稳了脚跟,收效显著。据有关部门对全市租赁起步早的2950家门店调查,今年1至9月的销售总额比去年同期增长27.7%,实现利润增长45.6%,上缴税金增长68%,企业留利增长35%,职工个人收入增长32.7%。
租赁制企业之所以有旺盛的生命力,从根本上来说,它适应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商业企业的管理水平。租赁合同一经签订,承租者便拥有企业自主权,既有法人地位,又对企业负有责任;既有成功的奖赏,也有失败的惩罚。今年全市97%的国营菜店实行租赁后,一改过去主管公司批什么卖什么的被动局面。由于广开进货渠道,卖菜抢头(卖鲜),甩尾(及时处理次菜),头9个月的费用水平和毛利率差价,都比去年同期有明显的下降。
为了巩固和发展租赁改革成果,当前北京市政府和各区、县,以及主管公司,普遍加强了对租赁企业的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针对租赁企业在执行职工劳动保险待遇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市劳动局业已制订了《关于实行租赁制全民所有制企业劳动保险有关待遇的试行办法》。同时,根据市政府制订的商业企业租赁管理有关条款,将普遍延长租赁年限;还将陆续为租赁企业办理公证,完善租赁条款,保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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