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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明代古桥被拆毁 县建委副主任视《文物保护法》为儿戏 副县长说:拆个小小石桥,你们闹啥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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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15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来信

剑阁县明代古桥被拆毁
县建委副主任视《文物保护法》为儿戏
副县长说:拆个小小石桥,你们闹啥子?
最近,四川省剑阁县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共产党员刘志国等人,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文物保护法》,派人拆毁了剑州古城内的剑州广济桥。
据《剑州志》卷十载:广济桥与剑城南相接,明弘治中(1488—1505年间)擢判剑州事张轸建。广济桥坐落在剑阁县城南门外的龙泉涧上,地当要冲,人来人往,车水马龙,是为闹市。《剑州志》还说,该桥是在一座旧桥上“斧碔环卷,缝铸铁汁,凿板置上,两侧栏栖,长盈二丈,宽足八尺,高一丈六,乃建规绩。往来咸若,人称广济。”在民国时期,商民将张轸所建桥栏拆毁,在桥两侧支撑木料,加宽地面,分建店铺,形成街道。广济桥为单孔莲瓣式拼合石拱桥,已历时500年的风雨地震,至今载重汽车、拖拉机和行人经过,如履坦途,桥身仍旧坚实如初。为此,《四川省文物志》等将这座明代广济桥列为专篇介绍,并且已作为剑阁古城钟鼓楼文物单位保护区内的文保单位,上报批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待省政府发文)。省交通厅还拨出专款,希望对广济桥给予保护维修。刘志国等既拿不出广济桥的保护维修方案,又不顾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宣传部、县文教局、县文物保护管理所依照《文物保护法》有关条例的劝阻,在另建一座水泥平桥之后,于10月下旬,不通过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擅自叫不懂古建筑的石工拆毁广济桥。县文管所立即向县文教局汇报这一情况,县文教局立即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送交了关于保护明代广济桥的紧急报告,并到现场制止,刘志国才停止拆桥。县政协领导问刘志国时,他说不动桥拱,只拆除桥面维修。他一方面采取欺骗手段,一方面加快了拆古桥的活动。不久,刘志国打电话给县文教局,宣称县长和三名副县长开了个什么联席办公会,在县文教局送交的“紧急报告”上签了意见叫“拆古桥”(此事是否如此?因为至今也不见县政府的批复文件,令人不知究竟),不顾县委领导同志的干预,又动工拆古桥。当有人质问这种任意破坏古代文物的行径时,刘志国趾高气扬地说:“我负责!”一位副县长也说:拆个小小的石桥,你们闹啥子?
现在,刘志国等人又把目标对准了剑阁县文物保护点——残存的明代古城墙。我们呼吁:制止这种毁坏文物古迹的行为! 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附图片)
图为广济桥桥面被拆时的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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