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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十届五次执委会强调 工会支持深化改革维护职工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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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16
第2版(经济)
专栏:

全总十届五次执委会强调
工会支持深化改革维护职工权益
本报讯 记者张国荣报道: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倪志福在12月14日开幕的全总十届五次执委会上说,工会要积极参加、积极支持深化企业改革。要十分注意有些地方不讲政策,任意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工会应该积极通过与有关方面的协商对话,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要求有关部门制止和纠正各种伤害职工积极性,不利于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的错误做法。
全总这次执委会主要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讨论研究如何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来统一工会干部和全国职工的思想,动员和组织职工投身改革和建设事业。
会上,倪志福说,工会改革的重点是解决好工会与群众的关系。当前,工会的改革要在理顺工会同党政关系的同时,着重克服自身的“官气”和行政化倾向,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实现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赢得职工群众的信任。
倪志福强调,工会是独立的群众组织,基层工会领导人经民主选举后由上级工会批准。基层工会领导人的调动,要经过基层工会和上级工会的同意。在城市机构改革中,基层工会是否随基层党委按属地原则归口管理,不宜做一刀切的规定,应分别按大、中、小城市的不同情况建立工会的组织体系。党政部门不能违反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任意宣布撤销工会或将工会同党政机构合并。工会财产在体制改革中不能被随意占用,工会管理的事业不能随便改变隶属关系,工会经费仍应由工会自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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