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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的历史方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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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17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民主党派的历史方位
本报记者 沈 纯 袁建达
12月8日上午,重庆大学教授雷亨顺在民盟五届五中全会上作了一番很有代表性的发言。
他说:“民盟是中国的一个政党,它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它应该积极、负责地参与决策,实行实质性的民主监督,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
“我们的步子要迈得大一些,才不辱肩上的历史使命!”
这位民盟中央委员的话,博得了热烈的掌声。
其实,在民盟五届五中全会期间,绝大多数委员在小组讨论、大会发言直至个别交谈中,都谈到了民主党派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如何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贡献的问题。
这是中国知识分子可贵的历史使命感。
过去,有些人往往只看到民主党派作为智力集团的优势,面对民主党派在中国政坛上的历史作用和社会主义时期的应有地位却有所忽略。民盟的同志对此感到不足。千家驹、谢颂凯、杨奎章等认为,以知识分子为主要成份的中国民主同盟,聚集了大批宝贵的人才,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它首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多党合作制度的政治集团,是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政党之一。发挥智力集团作用,是民主党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重要内容,也可以加强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进行国事咨询中的功能。中共十三大明确宣布,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的长期性,决定了民主党派存在的长期性。因此,民主党派不仅要发扬与中共“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传统,还要在新形势下增强政党意识和自主意识,加强自身建设,真正参加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
当然,要做到真正的参政议政,必须赋予各民主党派以庄严的法律地位,提供畅通的对话渠道。比如,民主党派与政府是什么关系?凭什么监督政府?这些,目前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政策依据,使人后顾有忧。因此,民盟的同志呼吁全国人大要尽快制定“党派法”,明确规定各民主党派的地位、任务、作用等,将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由目前的方针、政策变为法律保障。
民盟的同志十分赞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领导人多次与民主党派负责人共商国事的作法。他们希望各级政府部门也要定期与民主党派干部进行民主对话,彼此通报情况,协商有关问题,增强政治民主气氛。
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具有实实在在的内容,需要办很多实事。比如,民盟的费孝通、钱伟长、千家驹等领导人,在各种场合反复呼吁增加教育经费,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待遇。他们的意见,已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有的已被有关部门采纳。对此,孔令仁、祝汝方等委员深有感触地说,离开具体实际,空谈参政议政,只能流于形式。民主党派成员都有自己的专业,他们通过自己的实践,去反映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群众的呼声,提出利国利民的良策,必然能起到参政议政的作用。
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各个领域的全面改革和日臻完善的政治民主,给民主党派提供了广阔的活动舞台。正如民盟中央主席费孝通说的那样,民盟要在新形势下找到自己的历史方位,多做事情,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促使中国人民早一点富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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