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2阅读
  • 0回复

人民卫士陈炳清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17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人民卫士陈炳清
今年8月底的一天下午,湖北省红安县倒水河畔的上新集派出所民警陈炳清在执行防汛抢险任务中,不幸以身殉职。他为革命老区的建设和发展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6年前,未满20岁的陈炳清从黄冈地区农机学校毕业了。他怀着开发革命老区、建设老区的决心,兴致勃勃地来到红安县城。当时,适逢公安机关扩编,他被分配到县公安局。他为自己将成为革命老区的一名人民卫士而自豪。来到县公安局后,他被分配到行政拘留所。陈炳清在拘留所的岗位上,虚心向“老公安”学习,一有空余时间就钻研公安、法律和管教业务,他的工作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1984年4月,县公安局动员机关干警充实基层,小陈听完报告后当即就写了一份申请书。他身边的好友不解地问:“你在这里干得挺顺的,为何要到乡下去?”他说:“我原是学机械的,不懂公安业务。到基层派出所后,刑侦、治安、帮教,什么都得干,可以把自己锻炼成为公安工作的多面手”。
陈炳清下到离县城十几公里的二程公安派出所。在欢迎会上,所长对这个朝气勃勃的青年人说:“我们就这么两间房子,既是办公室,又是休息室,条件……”所长话中的“差”字还未出口,陈炳清就抢着说:“这个派出所管辖359个村、两个镇、4万多人口,比我所在的拘留所大数十倍”。一席话把在场的干警们都逗笑了。
那年11月,上级决定在三县交界的上新集镇新建一个派出所,那里社情和治安情况比较复杂。县公安局决定调陈炳清到新建的派出所工作。他又一次愉快地来到条件更加艰苦的新建派出所。
一个农机学校的毕业生,要当人民警察并非易事。陈炳清节衣缩食,把工资的多余部分用来购买公安业务书和其它法律书籍。他那不足10平方米的宿舍内,床上、桌上、书架上都堆满了业务书籍。在自学的基础上,他参加了北京人文函授大学法律专业学习。去年,又考取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函授刑侦班。
俗话说:业精于勤。凡是与公安工作有关的知识,陈炳清都想方设法地学。一次,县里的法医来到他的管区开棺验尸。臭气使在场的围观者无不退避三舍,唯独陈炳清一直站在法医身边,为法医当助手。事后有人问他:“难道你就不怕臭?”他不假思索地说:“这是难得的学习机会。”
为了人民的安宁,陈炳清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1985年1月,群众反映他管区内的水口寺村,每天都有几十名赌徒聚赌。经他调查,这个赌博团伙涉及3个县5个区镇的120多人。为了不给赌博分子以串供机会,他不顾脚伤,连续4天4夜深入乡、村取证。接着他办理一起哄抢西瓜、苹果案,破获了危及十几个村的重大盗窃团伙。群众热情地称赞他是“革命老区的人民卫士”。
曹策前 彭文孝 童万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