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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考核国家公务员在沪试点 实行首长负责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 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升降调整培训依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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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18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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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考核国家公务员在沪试点
实行首长负责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
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升降调整培训依据
新华社上海十二月十七日电 (记者罗康雄)中共中央组织部最近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和市第一商业局进行国家公务员年度工作考核试点。历时十天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已于今日结束。
这两个单位被考核的八十五名对象可分两类:第一类是由区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提名,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属局、办正职负责人;第二类是由区人民政府任命的区属局、办副职负责人和由市第一商业局任命的职能处室正副职负责人。
这次考核实行的是以分管首长为主体的首长负责考核制,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其中以工作实绩为主。在实行首长负责考核制的过程中,强调要接受上级组织的指导、本单位党组织的监督和群众的民主监督。这两个试点单位都成立了由所在单位党政领导、组织、纪检等部门负责人和国家公务员代表所组成的考核委员会,监督考核程序、审定考核结果,接受申诉并复核仲裁。
考核的程序是:被考核对象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实绩和行为素质进行自我评鉴,并且如实填写在《国家机关公务员年度工作考核表》上,然后向分管首长述职,被考核对象所在部门的其他公务员也听取其述职并予以评议。在此基础上,分管首长根据自己平时对这个下属的了解,写出评鉴意见,填入考核表,并将评鉴意见告诉被考核者本人,指出他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然后被考核者在考核表上签署自己的意见,如对分管首长的评鉴意见有异议,可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复核。这次接受考核的八十五名对象,没有一人提出申诉。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国家公务员实行奖惩、升降、调整、培训的重要依据,归入本人档案。
试点工作结束后,中组部试点工作小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对试点工作的意见,大家普遍反映试点方案是可行的、考核的程序是可以掌握的,效果也是好的。这次担任主考官的分管首长颇有感触地说:“首长负责考核制体现了管事与管人相结合的原则,加深了上级对下级的了解,也沟通了上下级的思想;同时通过对下级的考核,也是一面镜子,看到了自己工作中的不足。”
这次参加中组部试点工作组的还有来自辽宁、浙江、江苏、四川等十七个省、市组织部门的同志。据悉,中组部试点工作组负责人要求他们回去后,结合当地实际,也有步骤地开展试点工作。不断探索对国家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的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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