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阅读
  • 0回复

代县法院依法解决信贷纠纷 两年受理追索款案37起,收回贷款12万多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18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代县法院依法解决信贷纠纷
两年受理追索款案37起,收回贷款12万多元
本报讯 山西省代县人民法院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信贷纠纷,维护了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信贷观念和法制观念。
代县农行和下属各信用社历年积欠贷款高达1420万元,使原来就是贫困县的代县农业再投资金十分短缺,严重影响了全县的经济建设。为了使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使贷款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代县法院受理贷款纠纷案时,对有偿还能力而拖欠不还的贷款户,通过法律诉讼,依法收回贷款。对大多数欠款户则进行守合同、讲信用、保护信贷的法律宣传,增强他们的信用观念和法制观念,教育他们自觉偿还贷款。
枣林镇东留属村某运输专业户1984年借贷款2000元至今不还,并且还对信用社的人说:“我有的是钱,就是不还你们,看能将我怎样?”信用社依法起诉。法院立即受理此案。这个专业户慑于法制的威严,终于将2700元本息一次归还。沱北电灌站1985年向磨坊信用社借贷款6000元办综合贸易收购站,到1987年7月,仍有1300元贷款逾期未还。法院经济审判庭受理此案后,沱北电灌站很快就一次还清了。
对那些确有实际困难的欠款户,代县法院区别对待,帮助订出还款计划。磨坊乡红泥湾村是个贫困村,共欠贷款本息2048元。磨坊信用社起诉后,经济庭长到这个村召集欠款户开会,商定各欠款户具体还款数字、办法,仅仅3天,红泥湾村就分两次还清了欠款。城关镇东南街某个体工商户1985年贷款6000元筹办五金交电服务部,至今欠款未还。法庭根据他设点多、资金周转有困难的情况,调解商定让其在1987年底前分3次归还贷款。
两年来,代县人民法院共受理追索款案37件,直接为农行收回贷款12.8万多元,县农行借法院受理贷款案的“东风”,又收回逾期贷款600多万元,使资金供求紧张状况得到缓解。(庞夺旗)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